南京首位骗购经适房者被责令退还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10: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4月28日专电(记者顾烨)针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者要责令退还,南京市房改办公布了该市首起经适房违规申购案例,并已依法收回房源。

  作为南京市首次公布的经适房收回事件,这套违规申购的经适房是在“隐匿”4年之后露馅的。该房原申购人2006年5月以“公房拆迁无房居住”为理由,提出经适房申购,并提供了相应的申购材料,经审查合格后获得了一套位于百水芊城小区的经适房。

  然而真实情况是,该申购人除了在黄泥岗有一套公房外,在玄武区还有一套住房。经适房申购条件之一是被拆迁家庭必须“本市他处无住房”,而为了骗取经适房申购资格,该申购人提供了虚假的《离婚协议书》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并在申购材料上说明夫妻两人离婚,其中一方在公房拆迁后无房可住。以此蒙骗过关,获得一套经适房。

  不久前,有群众将该申购人骗购经适房的事情,向玄武区相关部门作了举报。玄武区纪委和南京市房改办调查核实,市房改办确定该申购人系违规申购,并责令其退还已经申购的经适房。目前,这套经适房的退房手续已顺利完成,正在办理新一户安置家庭的购房和入住手续。

  针对部分地方“经适房”存在的管理机制不完善、日常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骗购经济适用住房者要责令退还。对此,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江苏鲜见“开宝马、住经适房”这样的违规情况,但江苏省将按照住建部要求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加强管理,南京市房改办也表示将尽快出台细则。

责编:汪蛟龙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边看边聊

验证码: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