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监测报告水平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6日 11: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 曾利明) “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主要的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水平总体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山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率没有出现异常升高,在时间、地域、疫苗种类分布上也未出现聚集现象。疫苗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未超过国内外监测报告水平”。这是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今天公布的山西疫苗安全情况的调查结论。

  邓海华称,有关媒体报道的“贴签疫苗”发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合作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仅涉及第二类疫苗。为科学、全面地分析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调查期间,调查组收集和整理了2006年以来山西省疫苗的整体资料,特别详细地收集了疫苗使用数量、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资料,分别计算不同时段、不同疫苗异常反应,尤其是严重异常反应发生率,与国内外有关资料进行比较分析,从总体上评估2006-2008年期间山西省疫苗安全性。

  他透露,2008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山西省3个县级疾控中心和3个基层接种单位的3种“贴签疫苗”进行了抽样检测,对其中1个地点的乙型脑炎纯化疫苗(批号为20070104-4)和2个地点的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号为20070302)进行全项检测,对其中1个地点的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批号为2006090204)和2个地点的A+C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批号为20070302)因样品数量不足进行了主要项目检测,上述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2007年11月,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全国疫苗进行例行检查,对山西省疾控中心的抽样中也抽取了所谓的“贴签疫苗”,共检测10个批次(批号分别为:20070507-01、20070614-03、200706C09.4、20070613-04、2007070203、200706C08.1、200706A07.2、20070720-03、200706C06.4、200707C11.1),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标准规定。

  据知,中国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疫苗管理,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完)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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