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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每年死亡人口已超过900万,殡葬服务需求巨大,推行“绿色殡葬”利国利民
文/郝福庆陈磊
又到清明祭扫时。殡葬服务是关乎人民群众“生老病死”的基本服务,保障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目前,群众对“治丧难”和“治丧贵”的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而政府公共服务不足是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对策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大力推行“绿色殡葬”,一方面,增加基本服务供给,规范市场秩序,建立绿色通道,为群众提供方便、低廉的殡葬服务;另一方面,通过改善设施条件,减少污染,节约土地,并提倡多种生态葬法,移风易俗,普及文明的殡葬文化。
力推简朴殡葬障碍仍存
近年来,我国殡葬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实行火化、改革土葬、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已成为社会共识,文明节俭治丧总体上渐成风气,火化率大幅提升,乱埋乱葬滥占耕地现象明显减少,新的环保节能技术逐步应用,殡葬改革正稳步向纵深方向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有殡葬事业单位3754个,其中殡仪馆1692个,殡葬管理单位853个,民政部门管理的公墓1209个。全国火化率达50%。
然而,殡葬服务存在的问题也招致不少群众抱怨。
一是服务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目前全国尚有739个县没有殡仪馆,且87%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由于缺乏基本的政府公共殡葬服务,群众的基本殡葬需求得不到满足,增加了这些地区推进殡葬改革的难度。同时,因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严重不足,遗体火化后只能暂时寄存在殡仪馆或者购买墓地下葬,乱埋乱葬、修建豪华墓穴、乱批乱建公墓现象严重。
二是现有设施设备陈旧落后,污染严重。现有殡仪设施设备中2/3以上使用时间已达20年以上,有些设施甚至建于1950年代,整体规模小,破旧落后,治丧环境差。大多数火化机超负荷使用,高污染、高耗能。现有殡葬设施设备与每年火化约450万具遗体、接待近2亿群众参加丧葬活动的要求很不适应。
三是殡葬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目前殡葬市场垄断性强,市场竞争不足,服务性收费价格高,服务质量差,监管薄弱,缺乏制约机制。一些经营性公墓存在乱批乱建现象,解决难度较大,群众负担重、意见大。有些经营性公墓炒买炒卖和修建豪华大墓等违规违法问题突出。
四是重殓厚葬和愚昧迷信的风气在一些地方仍然盛行。入土为安、大操大办、奢华治丧的现象依然存在,重殓厚葬的巨大经济利益使得殡葬市场不断迎合这种风气,加大了转变传统丧葬观念、规范殡葬市场的工作难度,不利于我国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绿色殡葬”利国利民
目前,我国每年死亡人口已超过900万。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原因,死亡人口总量将持续增长,殡葬服务需求巨大。推行“绿色殡葬”,为社会提供方便实惠、节能环保、健康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服务,利国利民,意义重大。
其一,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是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需要。
殡葬服务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建设的重点是改善民生,其基本要求是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展社会事业、扩大公共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政府应以人为本,为群众提供基本的殡葬公共服务,包括逝者运送、遗体储藏、家属告别、遗体火化以及骨灰安放等内容,满足群众基本服务需求。这些基本服务应完全具备公益性质,使广大人民群众能以较低的价格享有方便、实惠的殡葬服务,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治丧难”、“治丧贵”等问题。
其二,更新改善殡葬设备,是节能减排,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据统计,我国每年因遗体火化和遗物焚烧共产生固体物质1.13万吨,向空气排放烟尘及废气8.27万吨。目前,我国共有火化炉4789台,其中2000年后新配置的仅占34%,个别地区至今还使用燃煤火化机。这些旧的火化炉制造工艺落后,使用寿命短,环保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传统火化炉平均火化一具遗体需耗轻质柴油25公升,而节能环保型火化炉只需10公升左右。如果更新设备并加装尾处理设备,全国每年可节省柴油6750万公升,仅此一项每年即可节约成本4亿元,若将节约的资金用于更新改造,按火化机通常使用寿命平均8年计算,则节约的成本即可满足更新换代的需要。同时,还可减少烟尘、废气排放,特别是减少含硫含碳类污染物和二恶英等有毒物质。
其三,提高火化率,推广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是降低成本,节约木材和土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通常火化遗体比土葬遗体可以节约一半的费用,故我国推行火葬改革以来,仅此一项每年可节约45亿元,累计已达数百亿元,而目前50%的火化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间,全国共火化遗体约8000万具。如果按土葬一具遗体耗费木材2立方米计算,实行火化共为国家节约木材1.6亿立方米,并且极大地解决了传统土葬污染土壤、地下水和空气,诱发传染病的问题。另一方面,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占地少、耗用资源有限,如果普遍采用,土地节约效果非常明显,对于解决我国人多地少、死人与活人争地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全国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严重不足,约63%的农村是空白,城市更是奇缺。因此,在农村必然存在乱埋乱葬现象,城市只能暂存在殡仪馆或者购买墓地下葬,不可避免占用大量土地林地。同时,由于土葬墓室不少为土石结构,青山“白花”现象严重,形成白色污染,且复原成本很高。
其四,规范市场秩序,是深化殡葬改革、树立文明节俭风尚的需要。
殡葬改革的历史表明,以往重殓厚葬和愚昧迷信的陈规陋习,可以通过倡导文明的殡葬观念,改变殡葬方式得以改善。鉴于我国殡葬服务市场规模巨大,如果正确引导,将对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因此,通过保障基本服务项目,合理确定服务价格,制止乱收费,将有利于保障群众权益不受侵害,减轻群众负担;通过有序引入社会资本,打破行业垄断,形成竞争局面,有利于群众享受到丰富、低廉的服务;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摒弃薄养厚葬、大操大办的丧葬陋俗,有利于保障殡葬服务业健康发展,树立文明节俭的社会风尚。
“绿色殡葬”有待制度保障
目前我国殡葬改革正在向纵深发展,改革的重心之一是解决公益性殡葬服务和设施不足、经营性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政府应从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利出发,在殡葬服务各个环节增加基本服务供给,切实保障群众殡葬需求。要积极传播现代殡葬文化,树立殡葬新风,改变传统观念,在继续提高火化率的同时,大力推广深埋、树葬、草葬、花葬、海葬等生态葬法,正确引导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
还需加大投入力度,改善政府公共服务。制定城乡基本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加大政府财政性投入,新建和改建一批城乡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包括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及殡仪服务站等,改变部分地区殡葬设施短缺甚至空白的状况,购置更新一批环保节能殡葬设备和公益性殡葬服务车,提高基本殡葬服务的可及性。政府应明确殡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采取低价或政府补贴的方式满足群众基本的殡葬需求。对于城乡困难群众应给予费用减免和救助。
此外,通过加强政府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殡葬相关法规建设,进一步明确市场准入与退出资质条件、许可变更等规定,依法管理服务市场。研究制订服务标准,合理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服务项目,分类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依法监督服务质量。当前特别要针对尸体运送、骨灰保管缺乏责任认定,骨灰盒、公墓墓穴等要价高的环节,加强政府监管。并加大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和新型公墓建设,逐步限制经营性公墓的新建和开发。要开放殡葬市场,以管办分离、多方参与为原则,打破行业垄断,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服务。
责编:汪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