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通过集体谈判破解工资“十年不涨”难题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8日 08: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目前,深圳市总工会已向145家世界500强企业发出集体谈判要约,有143家积极回应,其中50%以上的企业通过集体谈判实现了工资增长

  中国政府正在加紧制定相应政策,推动劳动者薪酬保护制度的完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修订的《工资条例》将在年内出台,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工资协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利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

  新华网深圳3月17日电(记者 车晓蕙 吴俊) 世界五百强之一的富士康公司30万深圳一线员工今年的工资平均增长幅度将有望达到3%以上,这一工资增长计划是通过工人与企业的集体协商达成的。

  富士康在中国最大的制造基地设在深圳,此前,这家公司大多数员工的“底薪”是以当地的最低工资为标准的,即每月900元人民币。员工的工资增长主要来自加班费,加班工资往往占到员工总工资的一多半。

  深圳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同信说,目前,中国沿海地区的制造加工企业大都是贴着最低工资标准给员工定“底薪”,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涨多少,农民工的工资就涨多少,企业的利润增长与农民工收入“绝缘”。这一“规则”使得农民工工资的整体水平和10年前差不多。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沿海一些城市就开始借鉴国际经验,探索推广工资的集体协商制度,要求企业为工人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工资收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

  然而,由于廉价劳动力供应充足,农民工缺乏话语权等原因,这一制度长期以来都属于“纸上谈兵”。

  伴随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明显好转,订单骤增,沿海地区劳动力市场发生了明显变化,正在席卷中国多个城市的“用工荒”,被农民工们视作一次难得的机会。

  王同信说,工人们在工会的帮助下和企业主开展集体谈判,提出“涨工资”的要求。而过去不肯坐下来“谈判”的企业主们,迫于“用工形势”,也相继坐到了谈判桌前。

  富士康的转变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此前,对于员工提出的“涨工资”要求,富士康管理层一直认为“不可能”。该企业一位负责人说,富士康的国际客户在下订单之前,“已经把所有的成本都算得清清楚楚,他会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做出成本。”制造业的利润大概只有4%左右,富士康70多万名员工即使每人增加100块钱,都将是一笔“难以承受”的数额。

  2008年9月,深圳市总工会就向富士康发出集体谈判的要约,但富士康对工资增长一直避而不谈。去年下半年,富士康订单上升,急需增加工人,却因薪酬过低出现招工难。

  经过多次沟通,富士康终于在2009年12月签订了一个覆盖40余万深圳员工、惠及全国70万富士康员工的集体合同,其中对工资增长做出明确约定:一线员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不低于3%,并将于每年12月定期进行集体谈判。

  和富士康一样,珠三角众多企业开始着手提高工人工资和福利待遇,以期吸引和留住日益宝贵的劳动力资源,集体协商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企业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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