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增选何厚铧委员为全国政协副主席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3日 09: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2010年3月13日9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通过人事事项;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一届全国政协主席 贾庆林]各位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应出席委员2237人,今天实到2113人。符合法定人数。现在开会。

  今天上午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现在进行第一项议程:增选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各位委员,增选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的建议名单,经第九次常委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后,已提请全体委员讨论。昨天下午举行的第九次常委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根据委员们对建议名单讨论的意见,决定将建议名单正式确定为候选人名单,提请本次大会进行选举。

  关于大会选举办法,也已经第九次常委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后提交全体委员讨论,并在昨天下午举行的第九次常委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已印发全体委员。现在请工作人员再宣读一下选举办法。

  [工作人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增选副主席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35条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侯选人由参加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增选副主席的工作在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

  三、提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增选副主席的建议名单,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各委员小组酝酿讨论。常务委员会根据委员小组讨论意见,经全体人员委员过半数通过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会议进行选举。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名单时以按表决其的形式进行。

  四、全体会议选举时,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进行。

  五、全体会议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按表决器的方式进行,委员可以赞成,可以反对,也可以弃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需超过全体委员半数方为当选。

  六、候选人所得赞成、反对、弃权票数和未按表决器人数由大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宣读,会场显示屏同步显示,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宣读完毕。

  [贾庆林]现在增选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请工作人员宣读副主席候选人名单。

  [工作人员]增选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名单,一名,何厚铧。宣读完毕。

  [贾庆林]现在进行选举,请按表决器。

  [贾庆林]表决结束,请工作人员宣读表决结果。

  [工作人员]赞成2057票,反对19票,弃权27票。未按表决器10人。宣读完毕。

  [贾庆林]选举有效,何厚铧委员当选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现在,欢迎新当选的何厚铧副主席到主席台前排就座。

   [新华网、中国政府网现场报道]何厚铧副主席从台下座位走上主席台,就座毕。会场响起热烈掌声。

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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