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革将"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政策 资源倾斜农村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2日 11: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教育部副部长郝平 中国网 林劲松

  中国网3月12日讯 今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主题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集体采访。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袁振国将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请问郝部长,这几年教育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特别关注的问题,也变成了民生的问题。比如择校难、幼儿园入托费用高昂,比如说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升学问题。我想请问,作为未来十年教育的发展方向,纲要对这些热点问题有什么样的回应?

  郝平表示,教育事关国家发展、民族未来,而且涉及到千家万户,关乎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每家每户的利益。规划纲要的制定,实际上要解决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在制定之前,去年1月至2月,规划纲要指导小组首先围绕如何制定规划纲要,如何在制定中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精神广泛征求意见。

  郝平称,去年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收集到各方面意见210万条,我们对这些意见进行了归纳和梳理,在其中了解到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问题,还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创新人才的培养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高考改革问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DGP比例问题、高校行政化问题等,这些问题,纲要中都努力寻求解决的思想、办法和措施。

  郝平特别强调,纲要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而提出来,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保障公民依法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特别是要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扶持困难群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等等。因此,规划纲要应该说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力求把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均衡和扶持困难群体等一些重要思路贯彻在规划纲要当中。

责编: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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