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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商华委员(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子龙代表(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
陈忠林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
应勇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徐安代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英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文显代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近年来,随着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逐步推进,一些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代表委员对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所取得的进步感同身受,对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出自己见解和建议。
关键词 群众利益
司法凸显人民性
上海的赵老伯夫妇年过八旬,没有亲生子女,将外甥收为养子。养子成年后,双方因故解除了收养关系,因物权纠纷对簿公堂。法院在受理赵老伯夫妇的上诉后,决定免除他们的上诉费用。当法官上门将1782元诉讼费退还给赵老伯夫妇时,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商华委员说:“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不懈追求。2003年至今,人民法院实施司法救助案件达75.8万件。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等案件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等弱势诉讼群体,采取诉讼费用减免司法救助措施,缓减免诉讼费用达到34.2亿元。”
目前,全国已有328个中级法院、2308个市县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立案大厅。通过一站式立案流程,80%的普通诉讼案件能够在一小时完成立案。湖南省工商联副主席谢子龙代表说,近年来,司法体制改革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取得了切实成效。譬如,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切实推动解决“申诉难”、“打官司难”、“执行难”。老百姓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山西将经济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一半以下的困难群众列为法律援助对象,四川成都将大学生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云南建立了55个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机构。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代表认为,司法体制改革,更加凸显司法的人民性,司法为民的理念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同。
关键词 监督制约
司法权依法行使
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量刑不公开导致量刑标准不统一,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去年6月1日起,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在全国法院展开。
“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规范和制约了法官自由裁量权,让法官的量刑越来越公正和精细,使个案之间、地区之间的量刑更加均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代表说。
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在逐步推广。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有了“外部制约和监督”,人民监督员参与不批捕、不起诉等三类案件五种情形的审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安代表说:“江苏省检察机关拥有1200多名人民监督员。他们大多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有一定威望的知名人士。”
检察院系统近年来改革和完善审查逮捕制度,要求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批准;规范检察机关扣押、冻结款物工作;并要求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石英代表说:“这些改革措施推出,有效规范了检察权行使。全程录音录像,不仅有利于固定证据,也规范了检察机关办案行为。”
公开,是最好的监督。以往,公众只能凭身份证到法院现场旁听庭审,法庭有限的容量经常难以满足旁听的要求。2008年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海法院网”推出网络庭审直播。至2009年8月,全市法院共开展网络直播145案186场次,点击量达到996万余。应勇表示,通过立案、庭审、执行等环节的公开,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 深化改革
回应人民新期待
与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不适应之处。
法院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现在一些贫困地区法官出现断层,法官人才后备力量不足,一些法官工作量太大,一个基层法官最高甚至一年承担900多件案子。”石英建议适当增加基层法官编制,使人均负案降至合理水平,使法官从压力中脱离出来,投入更大精力研究审判业务知识,促进案件质量的提高。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代表说,随着各类诉讼案件急剧增加,我国已提前进入“诉讼社会”,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司法供给之间的基本矛盾凸显。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是解决“案多人少”的办法之一。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徐安说,司法体制改革,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就是要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让人民群众真正感觉到公平正义在身边。公民权利得到保障,才能生活得有尊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相信司法。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监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谢商华对法院改革满怀信心,她说,在新形势下,法院要强化能动司法,主动服务社会。譬如通过提出司法建议、法律建议,做到预防违法犯罪。要主动化解矛盾,投入到化解矛盾纠纷中去。
谈起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谢子龙说,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高发,群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还是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解决影响司法公平正义的一些难题。
责编:肖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