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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3月10日讯 今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将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 中国网 曾志/摄影
针对记者提出的政府的预算报告应该公开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公布以及预算支出的绩效有没有可能在政府的预算报告中有所体现的问题,高强说:“最近几年大家非常关心的‘三公’问题,包括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务接待费支出等,实际上大家关心这些问题的目的是什么?就是说,关注政府的预算支出是不是真正用到大家希望所支出的方面,特别是解决民生方面的一些问题。但是为什么现在政府难以公开‘三公’支出呢?在于基础工作不到位。现在,财政上的预算科目没有这一项,政府支出中有‘购置费支出’,这个范围很广,既包括汽车,也包括桌椅板凳,也包括办公用品、电脑、纸张等等,细还细不到每一项的支出。我们的外交有专门的支出预算,但是还没有细到多少人出国花了多少钱,都干了什么?这是今后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科目,进一步明确预算支出统计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
高强指出,今年全国人大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明确要求“在预算经过批准之后的15日内向社会公开”。凡是提交到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都是可以公开的,通过财政网站、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可以坦率地说,今年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大在审查预算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求“在明年向人大报告预算时,要报告政府的基本建设情况和政府行政开支情况”。正在修改的《预算法》中也明确地提出预算公开的要求,即“政府编制的预算、调整预算、决算、部门预算,经过批准后,都要向社会公开”。这对于增强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对规范预算的执行和监督都是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的。
责编:汪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