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 报告改动有100多处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0日 11: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 中国网 曾志

  中国网3月10日讯 今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主题为“人大立法、监督工作”的集体采访。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局长窦树华,将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问题。

  [新京报记者]:虽然前几天已经采访过高强主任,但是还想就预算监督请教高主任一个问题。这些年地方人大在监督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力度比较大,但也有人批评全国人大在预算监督方面力度不够,今年全国人大在预算监督方面是不是会有一些加强力度的做法?在监督的方式上如何避免不过多地参与非常具体、细节的工作,又能有监督的效果?谢谢!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表示,加强对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最近几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也取得了一些明显的进展。就预算审查这个环节来说,我们主要加强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强预算审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就是说,在预算正式提交人大审查之前,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和磋商。全面地了解社会民众对于预算执行和预算安排的一些期望和要求,要分析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要全面地了解国家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些基本方针和政策。在沟通的基础上,对于预算执行和预算报告要作出分析,为预算正式进入审查之后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务和准备。

  第二,加强人大财经委对于预算的初步审查工作。人大财经委要多次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国务院提交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并且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初步审查意见的一些要求,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出修改。今年的预算报告,简单统计了一下,改动有100多处,预算草案也改动了7处。

  第三,进入大会召开期间,由全体人民代表对预算进行审查。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审查的意见,对预算和预算报告再一次进行审查,并且提出审查结果报告,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形成预算决议,供全体代表表决。在预算审查报告中要提出关于完善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严格预算管理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形成大会决议之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大会决议和预算审查报告中提出的要求,逐项研究落实,并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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