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震:要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9日 12: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人民网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 3月9日上午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主题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中国工会作用”的集体采访。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邓维龙,全国总工会新闻发言人、宣教部部长李守镇,全国总工会基层组织建设部部长郭稳才,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出席集体采访并回答提问。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部长邹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完善社会收入分配制度,这个题目很大,我们主要是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我们认为关键是建立“三个机制”,就是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的保障机制和工资的集体协商机制。温总理在这次的政府工作报告当中就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制度从宏观上讲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我们认为讲得非常好,都表示赞同。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薪酬价位、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工资指导线等制度,加强对劳动定额的管理和指导,特别是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能够达到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的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制度,对侵害职工收入分配权益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定要严惩。

 

责编:滕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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