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国:推荐代表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代表名额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8日 10: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上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王兆国在介绍关于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时说,一些地方提出,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时,是按应选名额提,还是按差额数提,在实践中理解不一,做法不同,应予明确。据此,建议增加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每一选民或者代表参加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或者选举单位应选代表的名额。”

 

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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