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谏言足坛反黑:要消除公权力监守自盗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5日 12: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3月1日,国家体育总局工作组进驻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工作组将在足协工作一个月,具体指导足管中心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整顿工作。

  3月2日,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韦迪明确表态:“零容忍”足坛假赌黑,并且还代表中国足协向全国球迷道了歉。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3月4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足坛假赌黑的问题,靠足协自身是解决不了的。”

  处罚应当结合商业贿赂

  “目前利用行政手段解决足坛假赌黑问题,显然力度不够,也解决不了大问题。”侯欣一告诉记者,因为足球产业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群体,而且是一个非常“强”的群体。

  对于“假球”的界定,侯欣一建议进一步细化,使之可操作。现实中,假球靠行业经验界定、靠专业人士判断,“如果体育法中有明确的界定,那么打假就有了依据。”侯欣一说。

  再说“赌球”。按照我国刑法,赌球只能参照赌博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也只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赌球者吃进的,往往以百万、千万元计,甚至高达上亿元。一场假球的参与人员众多,除了裁判、官员,还有俱乐部、球员、教练等等。”侯欣一认为,刑法中对赌博的打击力度偏轻,缺乏震慑作用,这也是赌球者胆子越来越大的重要原因,客观上制约了禁赌的发展。

  在侯欣一看来,国内的“假球”、“赌球”与“商业贿赂”可以用三位一体来形容,而商业贿赂罪的量刑标准还是很严的。“如果把赌博和商业贿赂结合起来处罚,应该可以起到治理作用。”侯欣一说。

  “如何建立司法介入的长效机制,是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侯欣一建议,足协以外应该有个常设机构担负长期监督的职能,比如公安机关可以在足协常设一个举报中心。

  半市场化造成目前问题

  侯欣一是个标准的球迷,“从足球市场化的那天起,我就开始看球,中超我还去现场看。”

  许多人都认为,中国足球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足协“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的体制。

  3月2日,韦迪表示,希望在他退休前中国足协能够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开。“这一步的意义绝不亚于中国足球迈出职业化改革第一步。”侯欣一说,中国足球到了今天这个地步,不仅是打黑打赌的问题了,而是要对现行体制“动大手术”的时候了。

  “建议足协与足管中心分开,足协就是运营公司,把权力完全放给俱乐部,由各俱乐部参与形成类似足球联盟的组织,从事行业治理和经营,足管中心只负责出台政策。足球管理中心不能通过管理获取经营中产生的利益,否则不但于法于理不通,还会与俱乐部争利,抑制俱乐部的良性发展。”侯欣一认为,多年的实践证明,这是最终要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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