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何时签署协议要视商谈进展情况而定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4日 12: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专题:2010年全国两会

  2010年3月4日11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发布会在人民大会堂三层金色大厅举行,由大会发言人介绍会议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新华网和中国政府网做现场直播。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网站记者]发言人您好,我这个问题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这部重要的法律的实施非常不幸地赶上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们国家的冲击,由此也引发了不同的议论。比如有人大代表对这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表示不理解、不赞同、不满意,请问发言人,您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年以来成效究竟如何?谢谢您。

  [李肇星]谢谢你的提醒,我记得我早就说过,能够到中国的宝岛台湾去一趟是我的梦想。希望我们两岸的友好交流,包括旅游合作能够不断地深化、加强,将来有一天能够把我这样的人也包括进去,使我有机会去看看我梦中多次梦到过的祖国宝岛。

  关于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9年12月两岸领导人第四次磋商已经原则性地交换了意见。双方同意将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作为2010年第五次“两会”商谈重点推动的协商议题,并尽快安排在“两会”框架下的专家工作商谈,当务之急是通过协商,推动两岸经济框架协议的进程。

  至于何时签署协议还要看商谈进展情况而定,大陆方面历来以一个中国的原则对待台湾的有关问题。我们希望看到海峡两岸的交流和合作能够做到给双方的老百姓都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是同胞兄弟姐妹,真正的血浓于水。全国人大也非常重视两岸的友好交流和平等互利互惠合作。

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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