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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2月15日 12: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瞭望
在“只做不说”、“少说多做”稳步推进多年之后,司法体制改革将继续从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出发全面启动
春节将至,北京故宫之侧的中央政法委机关院内依然忙碌,来自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信息正在向中央政法委汇总。在“只做不说”
、“少说多做”稳步推进多年之后,中央高层将对司法体制改革诸项措施、成效作一总结分析。
值此之时,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接受了《瞭望》新闻周刊专访,分析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相关情况以及新一轮部署。
四方面取得重大成效
《瞭望》:司法体制改革走过了怎样的历程,在哪些方面取得了成效?
中央政法委机关负责人:2002年,在党的十五大提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基础上,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内容涉及司法机构设置、职权划分、诉讼程序、执行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司法监督和队伍建设等内容,明确提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中央于2004年颁布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对司法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做好新时期司法改革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2008年12月,党中央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改革司法保障体制”4个方面共60项改革任务。
从具体操作来看,到目前为止,主要在加强司法监督、完善司法公开制度、优化职权配置方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等四个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