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公立医院将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发布时间:2010年02月06日 07:2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吴鹏)卫生部将选择常见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小儿白血病等重大疾病,开展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以减轻患者的负担。

  昨日,卫生部发出《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其中表示,将选择常见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小儿白血病、先心病等发病率高、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的重大疾病,借鉴发达国家的肿瘤诊治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制定符合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供应原则的规范化诊疗指南,开展重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

  同时,探索基于规范化诊疗的单病种支付与收费办法,控制医疗费用,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意见还要求,要改革公立医院收费服务管理,减少患者医药费用预付,方便参保参合患者就医;逐步推行持卡就诊实时结算;与预约诊疗措施相结合,识别患者医保身份,逐步实现患者先诊疗后结算。

  此外,改善急诊“绿色通道”,及时救治急危重患者。意见明确,加强和改进执行急诊分区救治、绿色通道进入住院救治和手术救治。改善急诊“绿色通道”,建立创伤、急性心肌梗死、脑卒中等重点病种的急诊服务流程与规范,密切科室间协作,确保患者获得连续医疗服务。

  继续推动在公立三级医院实行预约诊疗,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有条件的地方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

  政策亮点:纠纷调解实行“首诉负责制”

  意见要求,加强医患沟通,防范医疗纠纷。实行医疗工作“首诉负责制”,设立或指定专门部门统一接受、处理患者和医务人员投诉,及时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积极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完善“大调解”,与司法、医疗责任保险等部门紧密配合,在县(市、区)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专职人民调解员;组织公立医院统一加入医疗责任保险,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化解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便民措施按就诊人数调配医生

  意见指出,要优化门诊布局结构,合理安排患者就诊过程,增加便民措施,减少就医等待;要修订完善门诊管理制度,保障医务人员按照既定安排出诊;加强门诊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帮助患者预约诊疗和准确挂号,提高患者有效就诊率。

  意见要求,公立医院应妥善安排医疗资源,根据就诊病人数量和峰谷及时调配。做好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流程控制和衔接,加强门诊各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同时制定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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