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些驻京办确实要撤销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27日 13: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检察日报

  “为即将迎来农历新年而异常忙碌、红火的近万家各地机关驻京办,近日迎来了一个关系其生死去留的消息。据悉,有关主管部门刚出台一个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管理的红头文件。”自最新一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了“数千家驻京办半年将被撤”的消息后,有关驻京办的存废话题立即成为媒体关注和网友热议的焦点。1月25日,检察日报记者就此事致电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撤销驻京办确有此事。

  据这位工作人员透露,国务院办公厅已在今年1月19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对驻京办的撤销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但关于《意见》的具体内容,这位工作人员以“现在还不方便透露”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不过,这位工作人员指出,媒体报道的“在未来的6个月内,数千家驻京办将被撤销完毕”这一说法不准确,用他的话说就是“没有这么多”。但到底有多少家,这位工作人员只是一再地表示“数字有出入,现在还不方便透露”。

  看来,驻京办要被撤销确有其事。1月24日,浙江一县级市的驻京办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他们已于几日前接到上级通知,确定即将撤销驻京办。不过,记者了解到,大部分驻京办还没有接到通知,即使有人知道驻京办要被撤也是从网上看到的消息。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北京,副省级以上单位的驻京办有52家,市级单位驻京办有520家,县级单位驻京办有5000余家。如果加上各级(主要是省)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类开发区管委会设的联络处(或办事处),各种协会、国有企业和大学的联络处,各种驻京机构超过1万家。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这次驻京办的撤销范围涉及: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县、县级市、旗、市辖区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而来自高层的信息显示,此次仅对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予以保留。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政府核准后,方可保留。

  改革开放以来,各地驻京办在加强地区协作、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着机构设置过滥、公务接待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种种问题。审计署前任审计长李金华就曾直斥很多驻京办的目的就是“跑部钱进”,有驻京办官员坦言“某些领导或家属到了办事处,办事处要提供全天候服务”。正因如此,驻京办的存废话题一直是争议的焦点,这次强制撤销各种政府部门以及县级政府驻京办当属公众乐见的一大快事。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认为,现在是一个信息化社会,驻外办争取资金物资、招商引资、收集信息等功能在逐步退化,在网络时代,已不需要在外地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联系工作,从这一点来看,驻京办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原本只有省级政府有必要设立驻京办,但随后逐渐出现了滥设驻京办现象,导致地级、县级、部门驻京办数以千计。这种无休止地滥设驻京办,必然引发腐败问题,致使地方政府和官员“跑部钱进”。这大大增加了地方政府的运行管理成本,对各部委工作造成干扰,因此,撤销部分驻京办是正确的选择。他还建议,不在此次撤销范围内的地级政府驻京办也应该撤掉。“地方政府应该效仿山东省潍坊市的做法,鼓励地级政府主动撤除驻京办”。

  在强制撤销的快意之外,驻京办问题显然远非一撤了之那么简单。对于撤销后,驻京办会不会以其他名目变相存在?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国家既然出台了规定,一定会有相应政策彻底解决遗留问题。

责编:汪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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