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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于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六部门相关领导,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内容,并答记者问。[中国网现场直播]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加强防范风险和市场监管随着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的变化,一些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囤地炒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增加,个人住房贷款无序竞争、违规放贷等问题时有发生,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行为有所抬头,亟需加强风险防范和市场监管。鉴于房地产市场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通知》按照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金融、价格等主管部门职责,分别提出了加强监管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同执行监管,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要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和跨境投融资活动的监控,防范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价格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偷漏税行为的查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国有大企业的房地产投资行为。(胡永平)
责编:石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