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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刘声)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宣布,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全总联合发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将持续至2010年2月5日。
全总今天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工会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切入点,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在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行为时,第一时间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上级工会报告,成为第一知情人和第一报告人;充分发挥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职工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加强对被欠薪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对于个别企业以暴力手段对待农民工讨薪的行为,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严惩,工会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级工会还将积极推动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健全欠薪报告制度,督促企业行政向职代会报告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涉及职工人数、金额及偿还计划,并将清偿计划列入厂务公开的内容;加强工资集体协商,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调整幅度、时间、范围,签订工资专项协议;保证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到实处、发挥作用,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基金等其他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责编:汪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