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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年12月30日 07: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 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资料图片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12月22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新华社记者就贯彻实施《暂行办法》的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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