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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rget="_blank" title="">23岁的张女士到丰台区一家美容院进行“火疗”项目的美容护理,不料却因酒精燃烧导致上半身多处烧伤,使其身心俱受到伤害。张女士将美容院老板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3.9817万元。 本案定于2011年2月16日9:30,在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本网将直播庭审过程,敬请关注!
1月13日上午10时,北京首例组织残疾人乞讨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刘社会、张新丽等4名被告人,均被检方指控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乞讨。该案是自2006年刑法新增“组织残疾人乞讨罪”的罪名后,北京首次以该罪名公诉被告人。
这个事件不能作为一个个案来处理,不能简单就划上句号。对于这样一种现象,某种意义上讲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缺失确定存在直接的联系。一些行政部门往往不采取主动的行动,那么行政的不作为使得我们一些制度形同虚设,这就等于在放纵这种侵害公民权益的违法行为。 【详细】
数十名智障人员被从四川买到新疆,远离当初生活的地区而且黑工厂为掩人耳目经常选址偏僻,已工人一己之力难以脱离中介和黑工厂,为了生存,被工厂严密控制的智障工人,值得遭受长期的奴役。 【详细】
工人一旦进厂,不仅得不到任何报酬,而且在毫无防护措施的条件下没日没夜从事超负荷的劳动,稍有懈怠,就会遭到监工皮带的抽打,或者是体罚、饿饭等形式的惩戒。 【详细】
一般工厂10月份就会停工,工人每人每天工资最少150元,而佳尔思厂则完全不同:“一年365天佳尔思厂从来没见停过工,而且这些智障工人一分工钱都拿不到。 【详细】
在佳尔思绿色建材化工厂和渠县残疾人自强队签订的雇工协议中,厂方以每人每月300元的价格雇佣智障工,而这笔工资是并非支付给劳工,而是支付给渠县残疾人自强队。 【详细】
非法用工单位从各种渠道,包括火车站、非法用工市场、福利机构等通过非法交易、诱骗、强迫等手段获取智障人员。智障工人被诱骗之后随即失去人身自由。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