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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官员差旅费标准,每条都“抠门” Think Again

官员乘坐火车飞机:只准乘坐经济舱

       根据美国《联邦公务出行条例》(Federal Travel Regulation)规定,美国公务人员出行的首选便是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方式,乘坐经济舱几乎是其唯一的选择。当然,规则并非如此死板,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官员仍然可以选择乘坐商务舱或者头等舱:1、在事态紧急且没有经济舱可以选择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提高出行标准;2、在有必要解决困难的情况下,比如残疾人出行,可以考虑搭乘“商务舱”“头等舱”。3、当人身安全条件无法确保的情况下,可以适当考虑升舱;4、在国外出差期间,如果外国交通工具的“经济舱”无法达到美国“经济舱”的卫生标准,可以考虑升舱。公务出差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政府会严格按照所计算出的里程进行报销。在“里程津贴”之外,美国政府给予官员的补贴还包括:停车费、停机费、摆渡费、过桥费、过隧道费等。
       在得到上级机关批准的情况下,美国官员还可以使用私家车执行公务,出行期间,无论是搭乘私人的直升机、私人航空公司运营的客机、私家车、摩托车,都将按照相应的英里数报销出差经费。如果有其他人和出差官员同路出行,那么无论他是否给其支付交通费,政府仍将按照里数报销。而对于国人“深恶痛绝”公车私用的问题,美国《联邦公务出行条例》只用了一个单词解释——“NO”。

出差住店:按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报销

       在美国官员出差前,都需要由所在部门安排出具体的行程,《联邦公务出行条例》强调官员必须居住达到美国联邦火险安全标准的宾馆中。差旅费方面,美国政府将按照出差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进行报销。如果目的地的生活水平较低,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申请,政府将根据目的地的住宿、饮食价格等数据,酌情提高报销金额。同样,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官员无法入住宾馆,政府也将根据细则予以报销。
       官员也可以在出差前申请出差经费实报实销,但报销金额不得超出平均生活标准的三倍。官员在出差归来5天内,需要提交足以证明行程的单据以供报销,在这份单据上,需要列出每笔开销的明细,甚至包括抵达目的地,入住、离开目的地宾馆的时间。但美国政府并不会给12小时以内的公务出行进行报销。

其他杂项经费:事无巨细规定具体

      对于出差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杂项费用的报销,美国政府的规定同样详细。使用电脑产生的打印费、修理费,会议期间的酒店租金、嘉宾招待费,雇用导游、司机、翻译所产生的费用都被归为杂项费用,可以申请由政府报销。而报销款所产生的税费将由政府承担。但杂项费用的报销并非毫无限制,《联邦公务出行条例》规定,洗衣费、服装费、清洁费,只有在出差时间满四天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的报销。

骆家辉在达沃斯论坛直面“经济舱”疑问。

美国宪法于1787年9月17日在费城签署通过。

美国官员差旅费遵循的是“四大原则” Think Again

凡是出行费用,必须事前申报

       纵览整个《条例》,美国政府严格规定,官员出差的行程、所产生费用必须经由事先申报,再交由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方能出行。出差期间,官员自行垫付费用,行程结束后才能拿到报销的款项。而在官员在目的地处理公务期间,更不能私自接受当地非政府接待方所提供的住宿、宴请以及礼品,如果需要其进行招待,也必须在官员出差得到上级部门的申请,金额更是严格收到限制。由于事前严格按照物价水平申报差旅费,因此官员借虚报牟利的空间就变得十分狭窄。
       反观国内,官员的差旅费报销贯彻“实报实销”原则,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暂不实行定点住宿,其住宿费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这种以“发票”为依据的报销制度,就给足了官员在报销之时“玩猫腻”的空间。湖北省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县城“巡视”20余天就留下了80万的账单,这样的招待级别已经远远超出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实报实销固然人人都在遵守,但报销的数额却一直无法得到有效的监督。

遵循条目细化原则,能想到的都规定

      整个美国《联邦公务出行条例》虽然只是美国《公共财产管理条例》的“F”部分,但在其名下的条目多达51条,仅“Transportation Expenses”(交通开销)一个条目下,就有85条细则。而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共两页,共八章,28条。
       《联邦公务出行条例》可谓将官员出差过程中可能动用公款的情况全部囊括,例如《条例》就详细规定了官员出差过程中住在哪些地方可以报销:1、居住在正规的宾馆可以凭据报销;2、住在政府机关部门的旅社可以报销;3、官员居住在当地亲属家中,政府可以报销其认为“合情合理”的部分;4、官员身处偏远地区无法入住正规宾馆,而住在学生宿舍、老乡家中时,政府将予以报销;5、官员居住在拖车、露营车等其他车辆内时,政府可以酌情报销停车费、接入公用设施产生的电费、水费、淋浴费。而《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定点饭店的收费标准凭据报销。因特殊情况未到定点饭店住宿的,在出差地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凭据报销。”中国的官员根本无需过于详细的规定,怕是因为他们的出差根本无需考虑住宿的问题,更无需考虑自己是否需要花钱、如何报销。

官员出行交通平等,费用不分三六九等

       美国《联邦公务出行条例》所规定的官员范围几乎囊括全国从上到下所有政府官员(军队出现暂不考虑),市长、州长、部长,大家在平等法律范围内严格遵守此项制度。比如出差的交通问题,美国官员无不按照“经济舱”优先的原则选择交通工具,安检、排队,与寻常人无疑。而在使用私家车执行公务期间,交通补贴更是严格按照出差前计算出的英里数进行补贴,不同的交通工具的补贴更是不尽相同。
       这样的过程平等在中国可谓是天方夜谭,公车堂而皇之地驶上火车站站台、宽阔的长安街为领导出行而封闭通道,类似现象在我们身边屡见不鲜。官员出行时享受特殊待遇更是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以条文的形式被规定出来:单位级别在司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除了事前审批,事后监督更加严格

       在美国,任何一笔因公消费都需要经地方政府层层审批,而越是高级的官员,这种审批就越严格。根据联邦《条例》,美国政府的高级官员无论是因公还是因私搭乘飞机,其的信息都将汇报给服务管理机构,而这些信息完全对公众公开。在违规收受礼物方面,美国政府更是要求极为严格,所收受的礼物将等价抵消出差所产生的费用,如果超出,还要退还现金。而对于报销欺诈行为,美国政府将予以当事人高于一万美元的罚金并处以至少五年的监禁。
       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可以找到这样的规定:“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而在现实中,这样的规定似乎已经被无视了好多年,出差等于“吃拿卡要”,这种思想怕是早已“深入人心”。

在中国,公务接待费用巨大一直是地方财政的心病。

即使是官员居住在露营车内,美国《联邦公务出行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报销制度。

美国为何要对骆家辉们如此吝啬? Think Again

美国人一直偏爱“小政府”

       美国是当今唯一的超级大国,但联邦政府仅有14个部,美总统通过这么个“小”政府,不仅能有效地管理国家,而且能对世界上的各种事件迅速作出反应。美宪法规定,美实行联邦制,凡是应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行使的权力,对方均不能插手干预。由于联邦与州实行分级管理,因此无必要建立庞大的联邦政府。
       就像美国《联邦公务出行条例》的开头就曾提到:制定此条例的目的就是使公务出现开销最小化。《条例》的正文也对公共交通出行进行了阐述,它认为公共交通是“效率最高、开销最少、速度最快、最节约资源的交通方式”,当然,关键还是在于开销。为何美国如此看重公务的花费,原因就在于 “小政府”的思想更是渗透进了美国法律生活的方方面面。实际执行中,各州政府据此并结合本州的法律,执行公务出差的种种规定。美国政府相信法律的力量,对于自身“小政府”的效率更是无比自信。

这都源于“一切政府都是坏政府”的立法精神

      《联邦公务出行条例》说:“制定本条例的目的就是使官员对自己的可支配额度一目了然”。说白了,规定如此详细就是为了防止权力寻租的出现,规定得越具体,灰色地带就越少,执行力就越高。在美国的立法精神中,每个人都是“趋利避害的小人”,没有褒贬之分。因此立法的本意就是保证每个公民的平等权益,因此就需要对权力大的人进行更多的限制。 美国制定各种法律的前提就是将“官员均假设为恶人,故限一切可限之权以禁作恶”,这种默认“政府就是坏”的思想贯穿在美国社会的各个角落,因此才有美国人民对于政府几近挑剔的监督和不满。只有全民的监督配合毫不留情的法律,才能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才能最大程度上限制作恶的权力。

美国副总统拜登访华时曾在北京小店吃面。

造神运动,避免不了的循环?

结语

Conclusion

与骆大使相比,中国一些官员动辄就奔驰接机,警车开道,真是尽显“大国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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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鑫(微博链接) 邮箱:zhangxin@cntv.cn
出品:中国网络电视台评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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