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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12月11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草案共八章五十九条,分别对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校车通行安全,校车乘车安全,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公众可在2012年1月11日前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
国务院法制办于11日正式公布《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公布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切关注。
有网友在微博上就“你支持校车享有更多特权吗?”发起投票,截至目前,已有2000余名网友参加,78%的网友投了支持票,其中19%为有车一族。
纵观在短促的时间内制定出来的国务院行政法规,既不乏闪光点,亦有值得指摘之处。而从整体而言,征求意见稿仍然有许多的立法细节有待进一步丰富、补充和具象。
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起草的校车安全条例今天公布,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对于该草案,学校和家长们除了叫好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