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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日:2012年3月25日 投票:主投票站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三楼大会堂。首轮投票于早9点至11点进行。如需要进行多于一轮投票,第二轮及第三轮投票将分别于当日下午2点至3点、晚7点至8点进行。 点票:在每轮投票结束后,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五楼的中央点票站进行。选举委员可在投票后到中央点票站观看点票过程。 选举规则:香港特首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投票时,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均有权以不记名方式投一票。取得超过600张有效票的候选人即为是次选举当选者。
投票日:2012年3月25日
投票:主投票站设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三楼大会堂。首轮投票于早9点至11点进行。如需要进行多于一轮投票,第二轮及第三轮投票将分别于当日下午2点至3点、晚7点至8点进行。
点票:在每轮投票结束后,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五楼的中央点票站进行。选举委员可在投票后到中央点票站观看点票过程。
选举规则:香港特首由1200人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任期五年。投票时,每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均有权以不记名方式投一票。取得超过600张有效票的候选人即为是次选举当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