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去向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的同时,我国也规定了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探亲假”出台32年缘何“遇冷”?“常回家看看”何时不再“雾里看花”?
由于“探亲假”存在着先天缺陷,只是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可选福利,并非是强制性休假制度,导致在执行中逐渐偏离初衷,不妨考虑与“带薪休假”合并起来,打造成一个完善的强制性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