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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融合共进平安迈向长安

——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之江苏经验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9日 20: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本报赴苏采访组

  近一段时间以来,在江苏省昆山市的一些社区微影院里,《女工之喜》、《一字之差》等多部法治微电影受到老少居民的青睐,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而影片中的演员,均来自于当地企事业单位的热心青年。

  这些由昆山市司法局开拍的法治微电影,用一个个贴近生活的影像故事说“法”,让社区居民、企业员工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意识、法律知识的传播和熏陶,成为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创新之举,也为深化“平安江苏”建设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江苏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早、着手解决早。2003年,江苏率先在全国开展平安建设,2004年“法治江苏”建设在全省展开。“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互为基础、互相促进,没有法治基础的平安是‘易碎品’,没有平安基础的法治步履艰难。”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李小敏阐释说。

  《法制日报》记者在深入江苏各地采访时深切感受到,江苏坚持把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统一部署,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平安建设,将依法管理贯穿于平安建设全过程,形成平安与法治相互融合、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在江苏省海安县,县长出庭应诉当被告,已不是新鲜事。2012年11月30日,海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民告官”案件,县长陆卫东坐在被告席上。

  10年前,海安居民曹霞买了荣鑫建筑公司的一套房子,哪知道在她之前,开发商已把房子卖给了另一户居民李培武。一房二卖让他们之间的矛盾闹了一年又一年,最后,两位“房主”共同把负责发放产权证的县政府告上了法庭。

  通过法庭调解,问题最终得到了解决,开发商退了曹霞的房款,并给予适当补偿,李培武也名正言顺地拿到了房子。

  自2004年以来,陆卫东已是该县第三任出庭应诉的县长。他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官民平等对簿公堂,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行政首长就应该出庭。”

  如今在江苏,政府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已成为普遍现象。2012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超过90%。海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6年达100%,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稳步攀升。

  2011年,太仓市城厢镇电站村因新农村建设要整体拆迁。当时政府的态度是:“哪个地方要拆,以村组为单位由村民自己决定,全部同意后再安排拆迁。”

  电站村党委书记王义平告诉记者,涉及拆迁事项均由村委会组织群众讨论,制订安置方案,不到3个月就完成了全村596户农户的拆迁工作。整个过程政府未派出一名工作人员,也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

  早在2008年11月,太仓市就下决心厘清、界定村(居)委会的政府权力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开展“政社互动”实践。

  “以往,在一些发生的矛盾纠纷中,多多少少地看到了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的影子,给矛盾纠纷的化解增加了难度。”太仓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杨志宏说,实行“政社互动”后,政府与群众的直接“摩擦”减少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从源头上防范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从2006年开始,江苏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作决策、上项目的前置条件和必经程序,避免了因为决策不当可能引发的不稳定事端。

  “全省推广南京稳评‘六步工作法’,强化主体责任、群众参与、结果运用、制度建设和责任追究,努力做到‘应评尽评’。”江苏省综治办副主任李三顺介绍说,近3年来,全省共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14618件,其中暂缓实施249件,不予实施72件。

  江苏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县以上行政机关所有权力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执法巡视制度,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案例指导制度,坚决防止因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社会矛盾。

  “全省120多家法院设立‘门诊式’诉讼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继业说,全省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理念,将诉讼调解贯穿于整个民事审判全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2012年,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1.43%,同比上升0.10个百分点。

  江苏省公安厅副厅长秦军表示,全省公安机关突出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已全面完成2594个基层执法单位功能区分类规范设置和2.2万余个执法办案场所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涵盖16个部门警种、260多个执法岗位的公安执法标准体系,形成了网上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新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昆山市检察院创新模式,打造执法信息“高速路”,于2010年11月牵头建立了全国首个县级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使案件信息在政法部门之间流转、共享,最大化地提高办案效率、规范办案流程、促进办案监督。去年年底,这个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已在苏州市全面推广。

  法治文化助力全民尊法守法

  常州市武进区牟家村村民李耀泉近来多了个爱好:隔三岔五去村农民法治文化公园瞧瞧,看看普法案例,学学法律知识,偶尔还可以欣赏法治文艺演出,闲暇时光过得很充实。这是武进区开辟法治文化阵地、延伸普法渠道的举措之一。

  武进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单骏初说,平安建设离不开法治文化,突出法治文化的大众性、通俗化,才能真正让法治观念为群众所接受,进而推动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江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全面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集中学法和述法述安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2011年,江苏率先出台关于法治文化建设的省级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江苏法治文化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常州市建造了法治文化公园,扬州市建成了法治文化体验馆,常熟市建起了法治文化街,苏州市建立了法治文化类网站,淮安市、宿迁市、徐州市在农村地区广泛建设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长廊……便捷民众、新颖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频现江苏各地,运用极具法制特色的标语、谚语、警句、故事说“法”,真正让老百姓在春风化雨中接受法治教育、提升法律素养。

  目前,江苏共建有5.2万余个固定法制宣传栏、1300多个法制宣传园地,近300个法制主题广场、公园和街区,基本实现“市县有场馆、镇街有中心、村居有站点”。

  南京“六合法治农民画”、无锡“锡剧普法”、张家港方言小品、常州《普法总动员》电子游戏、南通《老牛阿耕》法治动漫等,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法治文化品牌。

  “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建成法治文化场馆,80%以上的县(市、区)建成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江苏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赵道凤说,年内,市县乡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覆盖。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发展基层民主法治……围绕老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江苏不断推进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受到群众普遍欢迎。近5年来,仅市、县两级共实施法治实事7886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夯实根基实现和谐善治平安

  无锡市滨湖区的美湖社区是一个新成立的农民安置小区,2173户居民中,异地迁入户就达到1700多户。

  针对转型期矛盾多发、问题多现等特点,美湖社区通过整合资源,建立了“社区—片区—楼幢”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形成了社会管理综治办、矛盾诉求调解组、治安治理组的“一办两组”社会管理机构。不论大问题小矛盾,都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及时调解。

  江苏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体制机制优势,探索建立了以县(市、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为支撑、村(社区)综治办为基础的基层三级平安建设组织体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力量和资源,形成了齐创共建的工作格局。

  对于县级平台,将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整合到中心来,实行集中办公、窗口化办事、一站式服务;对于乡级平台,推进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实现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对于村级平台,全面推行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组织架构,以党组织为核心,以居委会推进居民自治,以管理服务站承接公共服务,以综治办负责平安建设。

  目前,全省100个县(市、区)已建有社会管理服务中心52个,98.9%的乡镇(街道)建立了政法综治工作中心,21568个社区(村)全部建立综治办,夯实了平安建设的根基。

  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已于去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辅警”这支治安队伍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后,出现的首个地方立法。

  为巩固和发展平安创建成果,江苏及时把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立法或制度规定,让平安这个“易碎品”坚固结实起来,实现和谐善治、长治久安。

  据悉,江苏不断修订完善地方法规,积极推动治安管理、信息安全、应急管理等平安建设重点领域的地方立法,近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相关法规76件,有效提升了平安江苏建设法治化水平。

  (执笔:本报记者 雷晓路 孙春英 丁国锋 李恩树)  

  本报南京5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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