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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外孙状告舅舅季承 要求确认外公遗产继承权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8日 03: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原标题:季羡林外孙向舅舅讨继承权

  国学大师季羡林逝世已近4年,但其遗留下来的大量古籍、文物等的归属问题仍未有定论。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就季羡林之子季承诉北京大学返还其保管的季羡林文物一案举行了庭前谈话。参加谈话的除北京大学和季承双方的代理人外,还有季羡林外孙何巍的代理人。两个月前,何巍因继承权纠纷将舅舅季承诉至海淀法院。

  季承讨亿元文物

  昨天上午,季承及何巍均未露面。在季羡林所遗留文物的归属上,季承与何巍一致认为北京大学应当将文物返还给季家人,但在这些文物在自家人之间如何分配上存在争议。由于只是庭前谈话,因此法院未允许媒体和其他人旁听此案,只有三方的代理人进入法庭。整个谈话过程持续了约两个小时。

  据律师透露,季承一方认为,2008年12月5日季羡林曾写下声明称“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里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保存而已,我从来没有说过全部捐赠”。12月6日又写下书面文字称“全权委托我的儿子季承全权处理有关我的一切事务”。北京大学于2009年1月13日曾告知季羡林及季承,北京大学保存文物清点数共577件,其中古字画207幅。2009年3月23日至26日,北京大学又对季承住所38件珍贵文物也做了“暂时存放”确认处理。季承方面坚持要求北京大学返还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标的额为1亿元。

  北大认为公益捐赠

  记者首次得到北京大学就季羡林财产问题的答辩状。北京大学指出,季老对北大的捐赠并非私人间的馈赠,而是一项经过深思熟虑的公益捐赠。“此项公益捐赠关系到季羡林的声誉和他的学术事业能否在他身后继续延续,关系到北大作为国立大学对国家、社会及学术界的责任,以季羡林光明磊落之性格,其生前果有撤销捐赠之意,必会正式向北大提出撤销《捐赠协议》的明确书面文件,并向社会各界尤其是学术界作出说明”。

  因此,北大认为季羡林未有撤销《捐赠协议》的行为,且《合同法》明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可以撤销的规定。

  此外,针对季承的起诉状,北京大学也提出了三点质疑。首先季承的主体资格问题,季老的另一继承人何巍已经就继承权问题在海淀法院对季承提出起诉,在案件没有判决结果之前,季承的继承权不能明晰。其次,季承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够明确,季承要求北大返还577件文物和字画,但未具体列明,不符合诉讼请求应当具体明确的要求。第三,季承主张《捐赠协议》已经撤销的主张不能成立。

  外孙要求追加原告

  何巍通过律师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何巍的母亲季宛如是季羡林的女儿,但其早于父母去世,因此何巍作为独子,拥有“代位继承权”,可代替母亲继承季羡林夫妇的遗产,应当享有一半的继承权。

  律师告诉记者,由于季羡林夫人先于季羡林去世,因此季羡林此前的所谓“捐赠”也处分了一部分原本属于其夫人部分的财产。同时,现在季承要求北大返还的财产中,也有一半是属于何巍的。律师说,他们要求法院追加何巍为共同原告,向北大追讨财产。

  举证期延长到月底

  对于到底是季家内部先打遗产继承官司还是季家人先“一致对外”要求北大返还财产,季承的律师告诉记者,二者表面上看似乎一样,但1935年5月15日出生的季承已经78岁高龄,“如果还没从北大取回文物,家庭内部就先析产打起官司,拖下去无疑会对季承最不利”。

  据两位律师介绍,昨天法官听取了各方意见后表态将向海淀法院了解上述案件的立案情况,并将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到5月31日。

  晨报记者 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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