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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年轻时在外忙忙碌碌,东奔西走,年老了怎么办?
今天的中国,老年人口过1.6亿。
有一天我也会老----养老越来越被关注。
-------打工妹谢彩华,15年前去广州打工,2008年回到重庆,可由于当时的体制,养老保险关系一直无法转移续接,只得将养老保险关系封存在了广州。
------打工仔小吴,在外地打工,由于当时的养老保险关系只能转移个人缴费的那一部份,在离开外地时,他不得不对选择了退保。回到重庆后,他只得重新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这让小吴担忧,如果下次再次择业,是不是又得退保?如果总是如此反复?如何养老?
【背景】2010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为630万人,就业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而来自全国妇联的一份调研中发现,女大学生平均投出9份简历,才可能得到一次面试或笔试机会。平均投出44份简历,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意向协议。调查发现,九成以上的女大学生求职时,感受到性别歧视。而90.2%的被访企业回应是,招聘"基本上无性别倾向",却坦承招收女生有诸多困难。
【背景】大约只有中国的家长和学生会熟悉这些个名词----"择校费"、 "快慢班"、"大班额"、"重点班"。
在校学习生活中,一名乡村薄弱学校的学生势必和一名市区优质学校的学生有着很大的差别。
这些名词说明的是这样的社会现实---目前在我国存在着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教育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从而导致了社会上出现了这些名词和现象。
受教育的权利是我们最基本的权利,分析教育发展不均衡产生的历史原因是什么?教育发展不均衡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或社会弊病又是什么?《今日说法》"小撒探会"希望关注教育的均衡发展。
【背景】据了解,对刑事被害人的困难救助是国家司法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目前并无专门对刑事被害人施行救助的法律法规。
刑事案件尤其是造成被害人伤亡的 严重暴力刑事案件中,刑事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大量存在。
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因遭受犯罪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赔偿,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从而申诉、上访,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
专家认为,在刑事被害人遭受犯罪行为侵害,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时,建立 由国家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早在2002年9月,山东省高院即向省委政法委提出了关于设立刑事被害人保护机构的建议,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倡议有条件的法院进行刑事被害人救助 工作的尝试。
2004年,山东省淄博市在全国首创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随后,北京、河南、山东青岛、江苏无锡等地也先后建立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10个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试点工作。2008年年初,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成为全国第一个建 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省级法院。
2009年3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同年10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地方立法《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正式施行。
2010年1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刑事被害人困难救助条例》正式生效据悉,这一条例是我国首部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的省级地方立法。
同一天,《山东省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开始施行。
刑事被害人制度从无到有,到规范化,它的实施还有什么样的具体困难?如何变法院"独唱"为多部门"合唱"?《小撒探会》与您共同关注-----
在我国养老面临两大问题----
一是在农村,老年人主要还是"养儿防老"状态,社会保障不足;
二是外来务工者由于现行的养老保险体制壁垒森严,不能异地转接,养老保障形同虚设。
你认为当务之急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