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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关系

历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会议

中国-东盟关系发展历程

    1997年12月16日,首次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江泽民主席出席了会议。会上江泽民主席发表了题为《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重要讲话。会议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确立了中国与东盟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     1997年12月,时任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出席首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会议期间,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联合宣言》,确定了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
    2002年11月4日,第六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柬埔寨首都金边举行。朱镕基总理出席了会议。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发表了《中国-东盟关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此外,中国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还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宣言确认中国与东盟致力于加强睦邻互信伙伴关系,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宣言强调通过友好协商和谈判,以和平方式解决南海有关争议。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与东盟对话合作,2002年11月,在第六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目标。
    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以“全面深入合作、促进和平繁荣”为主题的讲话。中国政府宣布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并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与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确立了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     2003年10月,第七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与东盟领导人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在这次会议上,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双方政治互信进一步增强。
    2004年11月29日,第八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老挝首都万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会议发表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双方还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等文件。     2004年,温家宝总理出席第八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提出了加强双方合作的十点新倡议。会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与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入了实质性建设阶段。
    2005年12月12日,第九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了会议。会议决定将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列为双方新的五大重点合作领域。     2005年12月,在第九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根据温家宝总理的倡议,会议决定在原五大重点合作领域基础上,将交通、能源、文化、旅游和公共卫生列为双方新的五大重点合作领域。此外,东盟宣布中国正式成为其东部增长区发展伙伴。
    2007年1月14日,第十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菲律宾宿务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共同谱写中国-东盟关系的新篇章》的重要讲话,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共同发展的信息通信领域伙伴关系北京宣言的行动计划》等合作文件。2007年11月20日,第十一次东盟-中国领导人会议在新加坡举行。温家宝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会议。温家宝在会上发表题为《扩大合作 互利共赢》的讲话。     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协议的签署为中国-东盟如期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坚实基础。
    2009年10月24日,第十二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在泰国华欣举行。温家宝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出席。双方回顾总结了一年多来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等挑战的历程,表达了同舟共济、共谋发展的意愿,就全面深化合作达成广泛共识。     2009年8月15日,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协议的签署标志着双方成功地完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的主要谈判,中国-东盟自贸区将如期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中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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