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捎话
宜黄官员的复出,要过的不是时间关,而是民意关。要平息公众的不满,只有拿出对两人立案调查的报告,用事实来说服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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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邱建国和苏建国重新安排任职,抚州市委组织部称,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两人的表现和特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作出的。[详细]
- 善为下2011: 违反基本职业操守及践踏法律者应终身禁“仕”。中国不缺好官人选。
- 复兴网友: 犯错的成本太低,容易犯同样的错误,同理,问责官员复出的太容易了,也容易“旧病复发”。
- 王琳: 在法律上,党政问责和法律问责并非“二选一”的关系,而是可以并行不悖。有没有党政问责,并不是公众最关注的;关键是法律问责不能缺失。
- 复兴网友: 免职、撤职,是为了“医病救人”;复出,是为了“知耻而后勇”。
- 朱四倍: 问责官员可以复出,但这种复出不应是无条件的,在笔者看来,最起码要考虑两点,一是透明化,二是民意的承受力和容忍度。在官员“复出”的“江湖”,我们不能仅仅是一个“过客”、“看客”。
- 陈一舟: 复返政坛的官员中外皆有,撤职官员被重新委以重任,其实不值得大惊小怪。只是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方面并非所有被问责的官员都“适合”复出,另一方面,被问责官员复出应及时予以信息公开,引入公共监督。
- 徐林林: 事实表明,“立案调查”在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成了当地官方搪塞、敷衍公共舆论,为问题官员遮丑压惊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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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新抚州网新闻披露:“传江西宜黄县前县长苏建国复出,出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这是宜黄事件后首位官员出任新职。” 随后网上称宜黄县原县委书记邱建国也已出任抚州金巢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新闻背景
12月2日下午,抚州当地网站“新抚州网”及其新浪微博发布“快讯”——“宜黄前县委书记、县长已履新职”。
快讯称“刚刚得到的消息:宜黄前县委书记邱建国将出任金巢管委会主任,宜黄前县长苏建国任市公路局局长。这是宜黄事件后两位官员复出后的新职”,甚至还在新抚州网首页的显著位置用红色字体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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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论点
中国网络电视台官员复出,尤其是重大公共事件中的被问责官员复出,必须要经过民意监督这道关。
复兴论坛此时,石川在想,难道抚州真的就没有人才了,非得让邱、苏二建国复出后再任要职?
人民日报正视“干部复出”背后的公众焦虑,建立更加科学的干部复出机制,这是“治病救人”的题中之义。
新华网从实际操作上来看,问题官员复出,宜黄原县委书记和县长并不是第一人,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人。
千龙网被免职官员的悄然复出,表面上是复出机制和复出程序的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问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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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郑学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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