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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常遇到打错电话的事,对方说一句“打错了”,再附上一句“对不起”,这事就过去了。但是如果你的房子被人说拆就拆了,事后被告知拆错了,连句对不起都没有,你能接受吗?
岩松点评:
政府与开发商在演“双簧”?
面对强拆,宽容即纵容 坚决遏制
降低门槛 让法律真正为民做主!
[网友]"拆错了"让尊严何处安置?
“新条例”能否终结暴力拆迁?
暴力拆迁背后是一种暴利
拆迁条例被拆除能保护谁的利益?
新征收条例能完全替代旧拆迁条例吗
“拆迁条例”被拆除!
新的"拆迁条例"注重私人财产权益
开封市鼓楼区政府副区长张永成表示,房子“拆错了”,而另外一方面,当时的开发商文盛公司却说并没拆错,并且出示了郭晓蔓的妈妈和弟弟的签字协议。郭晓蔓解释说,因为我们家是房子多,临着大街有一个300平方米的门铺,就是签了这份协议,别的都没有签。 鼓楼区政府已经专门成立了调查组,负责拆迁的文盛公司也停止了拆迁,并向郭晓蔓家提供了两万元的生活补助,进一步地调查还在进行。据悉,郭晓蔓于今天下午和开发商进行了一次协商,就补偿要求和财产登记提出了要求,对方表示回去开完董事会后给予答复,整个协商过程持续了五分钟左右。
从表面上来说,要交钱的是开发商,论责任的时候应该也是开发商。从政府的角度来说,没有将错就错,也说了好多话,接下来,可能在谈判的时候,会有一些斡旋的空间。 但也有一些评论会说,这是不是演双簧,大家配合默契,一个说拆错了,让大家觉得你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另一方说没拆错,也为接下来的处理在留一些伏笔。 这样的解决方式很可怕,其他的地方会不会也采取这种拆迁方式,因为只要说了一声错了,事实上,他没有付出更大的成本,反而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因为最后的实质结果是该拆的已经拆完了,下面就可以去盖房子了,那么障碍已经被扫清了,而且付出的成本也不太大,这是非常让人担心的一件事情。
根据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的明文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可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如果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然而,被错拆房子的受害者郭晓蔓道出其中原委:“家里边的人,朋友不管认识的,都说了,要妥善解决,不打官司最好,别人都这样劝我,我自己也是脑袋乱乱的,也不知道怎么样会更好。” 有关于拆迁的法律,不管是新的还是旧的,拆迁的一方不愿意遵守这个法律,被拆迁的一方不愿意拿这个法律捍卫自己的利益。那这个法律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一句话: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权益成本比较高,收益不确定.....
当地区政府对郭晓蔓说:“我会为你做主的,你放心好了!”但政府做主合适吗? 郭晓蔓下意识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她说了一句:“希望大家给我做主!”面对暴力拆迁,就是得要让大家、媒体和舆论监督,以及社会,以及法律去为她做主。 说到底,这样的事情还得法律来做主,暴力拆迁的受害者应该坚决拿起法律的武器,在全社会的舆论监督下,让犯错误的人疼,免得以后将来有一天我们凌晨被人一脚把门给踹开了。
本期责编:扈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