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明确,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中国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27日在北京谈及反恐怖主义法(简称“反恐法”)时说。
安卫星: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的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安卫星今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12月,中国公安部设立了专职反恐专员。
1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反恐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新通过的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等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恐怖主义是人类的公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决打击任何挑战人类文明底线的暴恐犯罪活动。反对在反恐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始终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国际社会一道打击恐怖主义。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反恐怖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12月,中国公安部设立了专职反恐专员。今后中国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贯彻《反恐怖主义法》,不断创新反恐怖主义工作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反恐怖工作能力水平,进一步加强反恐防范,持续深化严打暴恐活动,持之以恒地进行源头治理,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坚决把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坚决维护我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反恐怖主义立法当中一直高度重视如何平衡反恐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因为,强化反恐怖主义的措施和尊重保障人权这两者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很多条文都涉及到如何平衡的问题。讲反恐措施和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至少有两个方面:第一,恐怖主义是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威胁,所以强化反恐怖主义措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二,在反恐怖主义措施当中要赋予执法机关必要的手段,同时要加强对执法的规范,要防止执法手段本身侵害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所以这两者都需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