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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中实践,在实践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推进、亮点纷呈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干部……”
新年伊始,新版纪律处分条例刚刚施行,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邓崎琳就因在党内六大纪律上全部违纪被开除党籍。
一年来,中央坚持加强纪律建设,把规矩意识深深刻印在8700多万党员心中——
除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外,去年中央同步修订了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前者删除原条例中70余条与现行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抬高了纪律底线;后者以300字的精简篇幅,标明了道德高线。
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为在实践中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中央纪委提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创新理论成果和重要实践遵循。”中国社会科学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落实“四种形态”关键在于压实“两个责任”,通过抓早抓小、层层设防,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白吃两个苹果被诫勉谈话,不承担主体责任受到严重警告,违规打高尔夫球被撤销党内职务……2015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数量均比上年有所增加,起到了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作用。
一年来,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反腐、追逃、正风全面发力、驰而不息——
随着京沪“首虎”的落马,全国31个省区市“打虎”全覆盖,所谓“反腐转段”“一阵风”等论调不攻自破。
2015年,“打虎”力度不减,每个月都有中管干部接受组织调查。与此同时,反腐压力向下延伸、剑指“蝇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典型问题快查严处。
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全面提速:摸清外逃党员、官员底数,清理违规出国证照,“天网”越织越密;集中公开曝光的100名已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分解到各省挂牌督办,加大追逃力度,压缩贪官生存空间。
一方面扼制腐败蔓延势头,一方面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从具体抓起,从小处着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积小胜为大胜,是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的成功做法。
2015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继续紧盯重要节点、持之以恒抓作风,同时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成为案件通报中的高频表述。
一年来,坚持全面深化纪检体制改革,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完善——
中央近日决定,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组,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派驻全覆盖。
加大综合派驻力度是这次改革的一大亮点。47家派驻机构中的27家为综合派驻,“吃一家的饭,管几家的事”,负责监督119家单位,地位相对超脱,有利于增强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真正做到了精简高效。
在新版巡视条例指导下,同样依靠创新,巡视“利剑”更准、更快、更灵活。
2015年第一轮中央巡视首次实行“一托二”——一个组巡视两个单位;到第三轮巡视时,巡视组数量增加到15个,并试点“一托三”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巡视组多管齐下、密集出击的能力,巡视单位数量比上年多出一倍多。
打铁还需自身硬。
为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用”。同时,中央出台旨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三个提名考察办法,为纪检干部硬起腰杆、板起脸来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