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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长春1月5日电(记者刘文波)记者日前从吉林省公安厅了解到:吉林省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
吉林全省每年离开户籍地到外县(市、区)学习、就业、居住的流动人口约100万人。身在外地的群众回户籍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仅耗时费力,也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自2016年1月1日起,先行实现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然后推行省外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制度。
为方便人民群众办理证件,公安机关缩短了审核时间和制证周期,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限由法定的6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针对出国、考试、招生、招工、社保等急需用证的群众,开辟“绿色通道”,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将在2个工作日内制出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