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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80年代末,美国人迎来了一件令人沮丧甚至是感到耻辱的事件,日本商人买下了美国精神的象征--“洛克菲勒大厦”。彼时,日本经济迎来巅峰时期,在美国,《日本第一》等著作成为畅销书。此后,两国经济的走向却让人意想不到:受地产泡沫等因素影响,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萧条,而美国却敏锐地抓住了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新经济”机遇,成功实现经济转型,迎来了“黄金十年”。
这个故事对我们有很大的启发价值。作为新兴经济体,中国实现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在取得巨大成就同时,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 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表现出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三大特点。
通俗一点说,就是低垂的果子都被摘完了,枝头上的果子不是想摘就能摘,要想啃下骨头,渡过险滩,唯有拓展思路,创新发展。
10月29日发布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互联网+”对中国意味着什么?站在历史进程中的路口,向后看,这是中国实现创新驱动和跨越式发展的契机,是近代以来中国第一次在产业变革中与西方强国基本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历史机遇;向前看,“互联网+”是中国提出来的与美国“工业互联网”、德国“工业4.0”并驾齐驱的国家级战略。
如果说第一次信息技术革命给美国带来了福音,那么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崛起为标志的第二次信息技术革命将与中国经济的未来紧密相连。
“我们过去常说,在信息尤其是互联网领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站在了同一条起跑线上。现在,我们很可能就站在这样一条起跑线上。而且,在某些方面,甚至比发达国家拥有更大的优势。” 在6月2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推进“互联网+”,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大契机。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指出,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具有广阔前景和无限潜力,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正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
作为互联网的升级版,“互联网+”在改造中国传统产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规模已跃居全球第一,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3.61亿;主流打车软件日订单量峰值超千万;网上银行用户数达3.07亿人;网上支付用户数达3.59亿人;餐饮团购用户数达1.76亿;网上预订机票、酒店、火车票或度假产品用户达2.3亿人……
未来,互联网与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所有领域的融合将进一步加深。《意见》提出发展目标,到2025年,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完善,“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初步形成,“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再次提及“互联网+”,表明“网络强国”等与互联网相关的国家战略,正式进入系统化实施阶段, “互联网+”亦成为夯实中国梦的一个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