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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京报集团记者 肖丹)从下周一开始,本市已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昨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
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出台是对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通知的落地回应。三部委通知中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已经对公积金贷款政策有所放松。对于在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此次调整并未涉及贷款最高额度,照此推算,只有总价低于100万元的房屋,才可以完全享受到首付两成的实惠。如果高于这个价格,购房人只能多付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