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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男子撞狗后逃离现场 被罚款2000元扣12分

法治新闻华西都市报 2015年08月28日 11:27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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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浙江宁波开面包车送奶的李师傅,送货过程中撞死了一只宠物犬,没有停车查看而是继续行驶。后狗主人报警,交警通知李师傅到中队处理,经协商,李师傅赔偿了狗主人3500元钱;交警给李师傅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为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罚款2000元,扣12分。没想到成了肇事逃逸,这让李师傅很吃惊。

  王军荣:开车撞死的是一条狗,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就构成交通事故,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擅自逃离现场,也就同时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其实,只要是交通事故发生,车主应该停车报警,这样做就是保护自己,更体现了责任担当。

  房清江:类似于撞狗或撞坏财物逃跑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例,在各地都有发生,交警处理起来也各不相同,总的来说,以责令赔偿和罚款居多,而被扣12分则不多见。因为,扣12分对于司机尤其是靠驾驶吃饭的司机来说,比罚款的损失更大。或因如此,很多人对于撞狗式的“肇事逃逸”才显得莫名惊诧。

  屈正州:不仅李师傅要深刻反省,更多司机也需以此案为鉴,让撞狗逃逸也要受罚成为人们的共识。在一些人看来,相关法规或许是抽象的、笼统的,但通过这样的鲜活实例,能够启迪更多的驾驶员更加全面、准确地知法、守法,慎待他人的生命、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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