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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广州7月14日电 (索有为 林晔晗 卢思莹 周小平)广东省惠东县看守所民警朱某在工作期间接受其同事吴某(另案处理)及霍某亲属殷某(另案处理)的请吃和委托,制作虚假立功证明材料被检察院发现。记者14日获悉,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经查,朱某伙同谭某(已逮捕)通过伪造书证、辨认笔录等证据的手段,共同虚构霍某提供线索抓获“闰某现金被抢劫案”在逃犯罪嫌疑人杨某的事实,并以此为由为霍某制作了虚假的立功证明材料。2014年5月,广东省检察院审查核实霍某立功材料时,发现了上述材料系伪造的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身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伪造证据的手段,故意使罪重的人受较轻的追诉,其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伙同他人所伪造的立功材料被及时发现,未造成错误裁判,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朱某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