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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日前,内蒙古包头市群众抓获一只野狼,由于有关部门拿不准该不该放生,暂时寄养在动物园里,成为关注的焦点。
19日,记者在包头市劳动公园动物园里看到,这只野狼与园里饲养的一只16岁狼成为“邻居”。饲养人员判断,这只野狼大约六七岁,比其“邻居”有野性。从外观上看,两只狼体格、相貌基本相同,都是公狼,只是园中饲养的狼皮毛泛黄、个头稍大,这只野狼皮毛灰白、嘴巴较尖、眼珠更亮。当人们叫喊着戏逗它时,它不停地在铁栏内转圈,偶尔缩身、呲牙、眼冒蓝光。
包头市青山区森林公安局局长马亮明介绍,11日早晨,青山区银海新村一家搅拌站的工作人员发现一只动物卧在院内,以为是狼狗,正要驱赶时,发现它与传说中的狼极为相似,于是几名工作人员将其赶到墙角拿绳索来套。眼看就要套紧脖子了,它却用前爪弄松了索套并几口咬断绳子。之后,他们再次用铁丝圈套住狼脖子,把它装入铁笼,随后报了警。
马亮明说,大青山他们辖区内几十年未见狼的踪影了,极有可能是由于近年来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加之严厉打击捕猎野生动物行为,促使自然生态链条正在重建,狼类重返这里。
不过,对于这只野狼的处置,到底该放生、还是圈养,成为一个难题。当地一些群众说,狼会“吃人、伤畜”,不能放生;动物园方面表示,一只狼每天得吃七八斤肉,难以饲养得起。
马亮明说,狼属于有益、有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这也是“该不该放生”的一个难以确定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