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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方回应查扣46公斤黄金:返还380万变价款

中国新闻央广网 2015年03月16日 12:12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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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吉林3月16日消息(记者肖源)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吉林商人46公斤黄金被警方查扣变卖一事如今有了最新进展。吉林省公安厅已于3月6日出具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宣布撤销原赔偿决定,由吉林市公安局按照调解协议在三个月内返还赔偿请求人于润龙46385克黄金。此前,吉林市公安局曾经表示,只返还当年变卖这46公斤黄金的380万元变价款。

  在这份落款日期为3月6日的赔偿决定书中,吉林省公安厅决定,撤销吉林市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调解协议在三个月内返还赔偿请求人于润龙46384克黄金。吉林省公安厅认为,在赔偿请求人于润龙申请国家赔偿复议期间,于润龙和吉林市公安局在赔偿范围、赔偿方式和赔偿数额方面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协议也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依法予以支持。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按照调解协议书的内容予以国家赔偿。

  简单回顾一下事件经过:2002年,吉林桦甸籍商人于润龙被司法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46384克折合超过46公斤黄金被查扣。就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国务院下发文件收购买卖黄金行为将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但自从被拘留开始于润龙多次被捕、多次受审,即便最终被判无罪,于润龙被扣押的这46公斤黄金也没能找回来。在今年1月4日,于润龙收到了吉林市国家赔偿决定书,当地政府同意按照当时变卖黄金的价款也就是380余万元赔偿于润龙,而吉林省公安厅本月作出返还46公斤黄金的决定也让此事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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