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下载

国内国际经济军事历史娱乐视频图片评论

【2015两会 我在现场】农村土地流转要“审慎” 避免“拔苗助长”

中国新闻央视网 2015年03月13日 22:24 A-A+ 二维码
扫一扫 手机阅读

原标题:

  央视网特稿(记者 王佳勇 曹晓波)今年两会上,针对“三农”问题,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工作。“三块土地”中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是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认为这能防止出现“强拆”,也能激活农村闲置土地,是对农业发展结构调整的较好办法,但不能“拔苗助长”。

  建农村土地银行解决流转问题

  “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就应该加强农村金融体系改革。”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地化所副所长、民革贵州省委主委王世杰建议,建立农村土地银行,改革农村金融体系,这能有效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缓解农村用地矛盾,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王世杰委员说,目前农业银行设在农村的营业网点很多被撤销,针对农村的贷款也只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业发展银行服务“三农”业务也未能很好开展,现行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

  为此,王世杰委员建议,应该为农村土地流转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金融体系,包括对农村信用社信贷体制进行改革,简化信贷管理程序和贷款手续,减轻信贷成本,同时恢复农业银行农村营业网点,发挥农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支持和服务“三农”的作用。

  此外,王世杰委员还建议鼓励和支持建立村镇银行,扩大网点覆盖范围,加大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资金支持,并积极探索设立专门为农地服务的农村土地银行,经营土地存贷业务和相关金融服务,对土地进行储备、开发、供应和发行土地债券或出售土地抵押贷款服务。

  完善土地流转政策防止暗箱操作

  全国人大代表林垂午也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政策提出建议,他认为解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流转问题,是当前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必须突破的瓶颈。

  林垂午代表在调研时发现,当前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所有权主体不清晰。“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所谓集体却有不少种类,如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林垂午代表说,在实际操作中,这种所有权又由乡镇政府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小组等行使,土地所有权人事实上很难厘清,由此带来各种转让问题。

  林垂午代表认为,由于相关配套制度改革严重滞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较难,以此来抵押贷款也很困难。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对集体建设用地的产权权能、入市条件和形式、使用年限、抵押融资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界定;加强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依法确定集体土地的权属,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主体,保障交易安全;还要和有关中介机构合作,对地价进行评估,避免在转让过程中出现暗箱操作。

  防止随便瓜分土地  也不能“拔苗助长”

  针对农村土地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也公开表示,目前建立相应的农村土地流转体制,要避免随便瓜分、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行,因为农民流转土地一定有自己的考虑,如果他觉得自己务工经商有更好的收入,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别人,如果他没有更好的收入,强制他流转,某种程度上就是剥夺了他的权利。

  陈锡文委员认为,中央非常明确地提出,农村耕地要实现三权分置的方式,就是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和稳定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要让土地的经营权能够搞得更活、能够流转。有了这个制度之后,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

  在陈锡文委员看来,目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稳步突进,对土地的流转给予相应的法律保护和制定相应的政策,让农民自己去做选择,在这个基础上,一定会逐步扩大土地流转,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反过来,如果“拔苗助长”,反而会生出各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 新闻
  • 军事
  • 财经农业
  • 社会法治
  • 生活健康
扫一扫
扫一扫,用手机继续阅读!
央视网新闻移动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iPhone
央视新闻移动看!
CBox移动客户端
下载到桌面,观看更方便!




新闻图集更多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