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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记者郑根岭、寇德印、沈玮)在3月10日下午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但是农村土地流转一定要因地制宜。
法制晚报记者提问:我想请问刘振伟副主任委员,我们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立法计划。请问这部法的修改将主要涉及哪些内容?另外,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将怎样保障农民的权益?
刘振伟表示,中央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有明确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的有关文件提出,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的权能,农民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也可以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保权以及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土地的经营权也可以抵押融资;农民进城落户不能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的一个前置条件;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制度;还要保障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中央提出的这些要求,都是下一步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要考虑的内容。
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是这次修改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目的,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都是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
土地的流转,适度的规模经营是市场行为,不能下指标,不能用绩效考核的办法强行去推动。规模经营也不是越大越好,我们国情差别很大,要因地制宜,穿多大的鞋脚知道,规模经营多大,经营主体知道,外人是不可越俎代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