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央广网南宁2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倾听特别声音。
“人都死亡三年了,尸体也已经火化,何来手印可找?”
三年前,广西一位女富商病逝,留下价值上亿元的遗产,却在分配时产生了纠纷。死者的前夫梁某随后向警方报案称,孩子的舅舅,即死者的弟弟庞某涉嫌侵吞属于死者10岁女儿的遗产。
广西钦州警方随后以庞某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然而一个月之后,警方却告诉报案人梁某,需要找来死者庞玉清的10枚手印,用来对比股权变更材料上死者留下的指纹,否则就只能撤案。当时死者的尸体早已火化,就连办案民警也承认,找齐10枚手印确实很难。有律师认为,警方此举是在“刁难”报案人。
纵横点评:立案、调查、取证,这是警察的分内职责。既然已经立案,警方却要求报案人提供关键证据,显然本末倒置;“找不到手印”就要撤案,更是没有法律依据。对于这些基本的规矩,也不知当地警方是真糊涂,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