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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3日,湖南省县级政府法治形象颁奖大会上,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法治形象“选美”的推动者,他说做这件事和法治信仰有关,很有价值。
央视网特稿(记者 曹晓波)湖南省县级政府法治形象颁奖大会上,原本计划到场的22名政府代表却只到了4名。会议还没结束,4名代表就匆匆离场了。
2015年1月13日下午的这一幕,让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捷颇感意外。
为了这四个小时,53岁的黄捷等待了五年。这位法治形象“选美”的推动者端坐在会场中,很少着正装的他特意在形象上下了一番功夫:一袭黑色西装,白衬衫,领带上夹了一枚别针。
黄捷的另一个身份是湖南省法学会程序法研究会会长,这家社团组织正是这一活动的主办方。他发动上百名学生参与,联合湖南法学界15名法学专家,对该省123个县级政府(含县级市、区)的“法治形象”逐一实地调研,现场评议打分,选出在“重点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政府建筑外观形象”、“本地民意”四个单项的最美政府。
此前,国内少数地方有过对政府的法治量化评价,但民间组织专门对县级政府的法治形象进行评比,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黄捷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此促进县级政府在法治建设中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随时自觉关注自身法治形象的高低好坏,从而克制权力冲动,依法决策和依法用权。
走遍湖南123个县
2015年1月13日,湖南省县级政府法治形象颁奖大会。法治量化评估在国内少数地方已铺开,但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比,在国内尚属首次。
2014年11月21日凌晨4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调研团小分队四人踏上了长沙至永州的列车,他们都是湖南师范大学的研究生,王亚欢是队长。
此后的7天,他们足迹遍布永州市、郴州市17个县,基本上每天走两个县,住小宾馆,连发票都没有,最后带回一叠收据。回忆这段“穿县之旅”,王亚欢觉得很辛苦,但很有成就感。
按照黄捷的布置,王亚欢一行需要获取每个县级政府建筑外观法治元素的形象资料,同时就地分发50份民意问卷,获取本县民众对该县法治形象的感觉材料。出发前,黄捷请专门人士,给参与调查的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拍摄手法培训。
一到目的地,调研团四人分头行动,一人拍摄政府建筑外观图,其余三人在人口聚集地分发调查问卷。调查的问题包括“您认为你们县(区)公检法机关办案公正程度可以得多少分”等三个问题。遇到打分较低的情况,调研学生会追问具体原因。
大部分的政府不会拒绝拍照,这一点出乎王亚欢的意料。为了应对不时之需,王亚欢兜里揣着一封主办方开具的调研介绍信。
某政府大楼门前的石狮子由酒店赠送,广场上的红旗褪色了布满灰尘,国徽是歪的生锈了,演艺中心也挂牌在政府大楼,对于这些有损法治形象的细节,王亚欢重点拍摄。
调研学生甚至被误认为是新闻记者,暗访官员,一些上访群众围住学生反映不公待遇,学生们为防过激行为,只得将材料带走了。
和王亚欢一样,其余6组学生也完成了调研任务返回学校,将全省123个县的资料交给专家组评审。
在此之前3个月中,另有数十名学生根据各自分工,密切注意各县级政府的门户网站,定期收集资料,分类保存。
实地走访是主办方遇到的最大困难,学生不仅要调研,还要处理日常的学习任务。坐镇指挥的黄捷最担心学生的安全,期间黄捷的心一直悬着,手机一天24小时不关机。
国旗国徽褪色要扣分
学生在调研后,聚在一起汇报考察情况。(图片由湖南程序法学研究会提供)
黄捷介绍,专家组分别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合法状况”、“市民对当地政府法治状况问卷调查”、“政府建筑外观法治元素”四个单项评选,独立给出各县政府在该项指标中的得分,通过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该县在该项指标中的最后得分。另外,附加发生不良法治事件扣分制度。
2014年12月27、28日,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敖双红、杨开湘,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教授雷鑫、蒋兰香,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新华、肖晗等湖南法学界15名专家现场打分,评选过程全程录像。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项,评委具体考察门户网站总体印象及其法治元素强弱、信息公开的信息量和新颖度、政府工作报告情况。
评委们发现不少问题,一些门户网站看上去过于简单,有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前几年的,有的网站没有便民电话。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巧平参与了规范性文件评选,她表示此项重点审查文件是否违背立法法,文件信息量大,评委们连续两天抬头看屏幕脖子都麻了。
某县的规范性文件自设处罚,显然没有法律依据,评委将毫不留情扣分。
争议最大的属于“政府建筑外观法治元素”评选,有评委质疑政府建筑和法治并无必然联系。由于争议过大,一度将此类评选暂时搁置。
黄捷认为,政府大楼是政治、法治综合的化身,一些基础设施体现对法治的尊重程度,是否方便老百姓办事。
最终,评委们将重点聚集到考察政府大楼的亲民性,具体为政府大楼的法治元素,折射出的亲和力和社会距离,政务功能强弱,奢华度及与当地社会环境协调感。
评委们非常苛刻地看着每一张调研拍摄而来的图片,发现问题五花八门,某县法院的门牌掉了一个大字;某县政府大楼一个牛的雕塑,虽然写的是“俯首甘为孺子牛”,但评委们发现,这个雕塑的牛,摆出的却是斗牛的姿态;国旗国徽褪色;门牌、门前石狮子、标语等没有摆放规矩。这些都会被扣分。
以法治的眼光约束政府
专家评议“政府建筑外观法治元素”,重点考察建筑的亲民性,国旗国徽褪色要扣分。(图片由湖南程序法学研究会提供)
四个单项的前50名被评选出来了,是否要公布,在主办方内部产生争议。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蒋先福持反对意见,认为题材敏感、需谨慎,建议依托官方搞。这一观点也是其他专家提的最多的。
黄捷力排众议,认为此次评选契合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积极推动法治国家建设的精神,不仅能倡导法治,而且目的正当,经得住科学考验和复查。
主办方随后打电话或发传真通知获奖县政府前来领奖。
“我们一般联系的是县级政府的法制办,”黄捷教授提及一个细节,一些人接到电话后,第一反应并不是高兴,而是担心是不是遇到了诈骗犯,继而询问要不要缴费。
2015年1月13日,在湖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三楼的一间小型会议室里,召开了湖南省县级政府法治形象颁奖大会。长沙市岳麓区、衡山县、岳阳市云溪区、慈利县是各单项的第一名。
原计划22个县级政府代表前来领奖,结果只到了4名。
颁奖遭冷遇,黄捷用“身心俱疲”、“出乎意料”来形容自己感受。为了这项评奖,主办发几乎耗尽了多年来积攒的会费,黄捷掐指一算,花了7万,账户还剩几百元了。
但他认为并非白费功夫,以前都是政府给别人发奖状,现在是法学团体来给政府颁奖,活动刚刚开始,基本目标已经实现,政府方面已经知道有法学研究机构在关注他们的形象,“用法治的眼光给政府一种约束,督促他们依法办事。”
在他看来,落脚于县域法治还具有基础性的作用,县级政府一直是我国最基本的政治实体和行政单位,是城乡之间、工农之间,政治经济文化关系直接或间接的结合部,数量多,覆盖面广,管理范围大,服务对象多元。
领奖代表,岳阳市岳阳楼区法制办工作人员熊新星评价说:“这种评议是一种新的尝试,这种尝试不管从出发点还是效果来讲,都值得赞赏。”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了当天的颁奖,他认为县级政府法治形象颁奖,是实务和法治实践有机的联系,推进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契合了依法治国精神和湖南省推进法治政府评价体系的主题。
他建议,需继续提高评选的科学性、廉洁性,坚持不懈,“相信在法治建设中,民间声音会有自己的舞台。”
推动法治实践千金难买
2014年11月22日,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街头,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调研团小分队在做问卷调查。(图片由调研学生张丹丹提供)
为政府法治形象“选美”,源于黄捷的一桩行政诉讼案。
2010年,黄捷创办的学生法律实践社团组织“漾翅法律实践团队”代理了“凤凰山庄起诉长沙市政府拆迁工程违法”一案胜诉,在社会引起广泛影响,并被评为“2010年度湖南省十大法治事件”之一。至今,“漾翅”已代理各类行政、民事案件70多起,胜诉10多起。
实践中,黄捷发现,在国家的法治建设中政府法治是核心部分,政府行政权在国家权力中比重也很大,和百姓交集多,侵权时有发生,“漾翅”代理的70多起案件,一半以上是行政诉讼。
怎样使得行政权可观察,有没有切实可行的考量办法?这个问题促使黄捷以政府法治形象为主体撰写学术论文,希望夯实理论,对其系统化、科学化。
由于黄捷自身为湖南程序法学会会长,他萌发了一个想法,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秉承柔性推动和个案推动的原则,以政府和社会可以接受的方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对政府的法治量化并做出评价,此前,国内少数地方开始探索。
最早是香港,用“法治指数”作为衡量法治水平的量化指标。此后,浙江余杭法治指数把抽象的法治变成直观的数据,考评区内各部门的法治水平。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起设立了“中国法治政府奖”,依据科学的评价标准和公开的评选程序对各级行政机关进行表彰。
而专门对县级政府法治形象评比,在国内还是首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表示,对法治建设的现代化、实证化改革而言,法治评估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实践,实质上是一个具有深刻时代背景的法治社会变革运动。
黄捷认为,将始终坚持独立评判,做到更科学,指标上更有针对性,或将增加环保水平、行政许可、行政应诉等多个指标。
但没有资金的保障,评选将难以为继,黄捷考虑向湖南省法学会申报立项请求支持,但不一定能批下来。
“我觉得是在做一件有价值的事情,和法治信仰有关,作为法律学习者,推动法治实践,这是千金难买的。”连续多天筹备会议,黄捷看上去面容疲倦,带着沙哑的声调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