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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徐博、赵宇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发布消息称,人社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2016年将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是指长期在外工作后返回原籍并获得户籍的退休人员。据了解,这部分人员主要是返城知青、支内、支边人员,大约有200万人。
意见明确,201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地市和省(区、市)范围内上述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也就是说,到2015年底,我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将实现省级“漫游”。据测算,医保地级市内“漫游”可以解决60%左右的异地就医问题,而省级“漫游”则可解决将近90%的异地就医问题。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普遍年龄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异地就医报销时的“跑腿”和“垫支”问题对他们的影响最大,因此对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
同时,这部分人群界限相对比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异地就医工作的稳妥起步。因此,意见明确以这部分人群作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重点人群。
下一步,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的推进,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将其他跨省异地居住人员纳入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医保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