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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进中国·精彩故事】刘树海的“土地故事”

中国新闻光明网 2014年12月21日 10:03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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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8日,山东省高青县常家镇蓑衣樊村,夕阳的余晖洒在冰封的荷塘上。沿着荷塘边的小路,村党支部书记刘树海讲起了“土地”的故事。

  “早在2011年,我们就已经开始‘吃螃蟹’了。”刘树海说,“那时候,我们全村的土地全部流转给瑞祥农业合作社,村民一亩地一年可以获得1100元的收益。”

刘树海的“土地故事”

刘树海(右二)正在麦田里与村民一起查看苗情。光明日报记者 李慧摄

  ■“80%的村民同意,剩下20%怎么办”

  1978年出生的刘树海是改革开放的同龄人。那一年,安徽凤阳小岗村村民拉开了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分田到户”的大幕。如今的他,则带领村民把农户手中的土地集中起来,向外流转。

  一米八五的个头,浓浓的山东口音,但见到记者,刘树海很快就转换成了普通话。

  2011年4月,蓑衣樊村村民刘树海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时担任瑞祥农业合作社理事长。上任伊始,有多年外出务工经历的他就带来一个“大手笔”:对全村1570亩土地进行流转,以每亩每年1100元的价格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把土地集中到瑞祥合作社进行集约化经营。

  “当时村民们都赞成吗?”记者问。

  “让村民离开祖祖辈辈的土地,一下子很难适应。”刘树海说,80%的村民同意,20%的村民不理解。

  60岁以上的老人不同意流转,他们担心土地流转后,失去依靠。有的村民因为要照看孩子没有外出务工,也希望在土地上干活儿。

  回忆土地流转的进程,刘树海讲了一个故事——

  在最初进行土地流转时,一位姓翟的老人不同意将自家土地流转,坚持要自己种地。村里提出给他置换土地,老人坚决不答应。这一年,老人自己种了水稻,但收益和出租土地所得相比差了一大截。随后,当合作社再次找到这位老人时,他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

  很多原本不愿土地流转的村民,开始慢慢改变了想法。

  “土地流转后,每亩可以获得1100元的租金,光这一项就比此前种田收入要高。”村民张立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流转前,每亩能产稻谷900斤,按稻谷出米率0.7、大米市场价2.5元计算,刨去成本,每亩的纯利也就775元。

  2011年,随着167户村民全部同意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蓑衣樊村在高青县第一个实现了农村土地“全流转”。

  通过流转后的集约化经营,刘树海带领村民种植有机水稻,精品米每斤能卖到9元。去年,瑞祥合作社每亩获利3500元。

  稻田里还养上了螃蟹。“一亩地产80斤到100斤螃蟹,每斤平均30元,光这笔收入就是以往亩产的两到三倍。”刘树海说。昔日的盐碱洼地变成了“原生稻场”,蓑衣樊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从3年前的6000元左右增长到如今的1.5万元。

  ■“让地多的人满意,让缺地的人也有利”

  蓑衣樊村三面环水,由于长期受黄河水侵蚀,土地是典型的盐碱涝洼地,贫困村的帽子长期难以摘掉。“添了地、降了本、增了利”——刘树海这样形容土地流转带来的好处。

  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土地流转之后,由瑞祥合作社进行整理,一些沟渠、道路平整之后变成了耕地,户与户间的宽地垄得到移除,无形中增了地。签到协议上的土地亩数是1570亩,实际耕种了1608亩。

  然而,在刘树海看来,土地流转最大的好处是将多年的土地纠纷全部“清零”。

  《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产生了一些不公平,比如村里老人去世后,他的地还在;有的家里新添了人口,但没有地。”刘树海说,土地全流转,让这些问题都迎刃而解。

  村民刘德刚家原来有3口人,结婚生子后,成为一个五口之家。但是由于村集体没有剩余土地,他爱人和孩子一直没有分到土地,全家只能种植原有的3亩地。按人口数分配土地收益后,他家每年可按人头数分红。

  “按土地入股、按户口簿实有人数分红的模式,解决了人与地的矛盾。”刘树海说,集体土地的收益与名下是否有土地不再挂钩,只要户口在蓑衣樊村,就可以获得集体土地的收益。

  “头一年,全村有30多户经济条件好的农户以土地入股,这样,参与入股的农户除了能按照‘人头’获得合作社经营的纯收益外,还能按‘土地入股数量’获得分红。”刘树海说,“我们今年还要做一件事,一分不投的农户我们也给他们分红,这部分要占到分红的10%。”

  土地全流转,蓑衣樊村村民有了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村内不能外出务工的35名村民,按集体安排从事农业生产,领取报酬。记者来到35人之一的仁立忠家时,他正在为外孙准备晚餐,锅里热气腾腾,米饭清香四溢。

  土地流转前,仁立忠家的土地总共不到两亩半。“当时一亩地一年能赚370元,总共能赚800多元。跟着‘兄弟’干后好多了!”62岁的他亲切地称刘树海“兄弟”。他笑着告诉记者:“我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现在我在合作社干活儿,一年负责种44亩地,收入1万多元。”

  ■“有了‘分红合同’,还要有防风险的政策”

  2013年,蓑衣樊村所在的鲁北地区遭受严重涝灾,很多旱田颗粒无收。由于种植的品种为水稻,蓑衣樊村逃过一劫,然而稻谷产量因此损失近三成。

  “如果是旱田,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对于合作社承受的风险,刘树海仍有顾虑,“风险保障机制一定要建立起来。”

  现在,除了小麦、玉米、棉花每亩缴纳10元农业保险,农民个人缴纳20%,财政补助80%,受灾每亩最高赔偿450元外,流转大户没有任何保险措施,如遇自然灾害,很可能就难以向农民支付土地租金。

  刘树海建议,建立流转大户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加大对土地流转种养大户的农业保险补贴力度,如遇上天灾后起码能够保证支付农民土地转让金,避免损害农民利益。

  截至目前,蓑衣樊村所在的高青县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9.53余万亩,约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14.36%。

  “听说蓑衣樊村还从邻村流转了1000多亩土地?”记者问。

  “土地流转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刘树海沉默片刻说,“规模一定要适中。基础设施、机械设备、管理水平都要跟上。要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我认为,中央提出的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至15倍,有科学道理。”

  在刘树海看来,怎样让农民与集体形成利益共同体,才是问题的关键。

  ■“土地流转后,不能都不种粮”

  记者在离蓑衣樊村不远的宁家村看到,村民们正在热火朝天地搭建蔬菜大棚。

  “一个大棚的投入是20万元,但预计种植有机蔬菜两年就能收回成本。”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过去这里都种小麦,土地流转后都集中改种蔬菜。

  “流转的土地90%已经‘非粮化’。”高青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韩凤云担忧地说,“蔬菜种植收入远远高于种粮收入,希望国家加大对种粮的补贴。”

  “都改种蔬菜,吃饭就成问题了!”刘树海强调,“非粮化”“非农化”是土地流转要避免的问题。现在的关键是,要想办法让农民从土地中增收、从种粮中致富。

  的确,土地流转,转的不只是土地,还有观念。

  傍晚六点,蓑衣樊村党支部院里的“留守儿童之家”灯火通明。

  20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摆着二十张课桌。书架上,有六层花花绿绿的课外书。黑板上保留着数学公式和卷起的投影幕布。一位老师正在给孩子辅导作业。有的孩子把外衣上的帽子戴在头上,一台柜式空调,似乎还不足以驱散寒冷。

  7岁的何家奇正在看书,当问及他父母时,他有些拘谨。“爸爸妈妈在张店送水,一个月回来一次。”小家奇的眼里充满期盼。

  “像家奇一样,每天放学后来这里学习的孩子有43个。”刘树海清楚地记得这里每个孩子的姓名。

  “土地全面流转,村民走出去不再有土地的束缚,但孩子们需要更多关心。”刘树海给留守儿童们安排了校车、学习室;给老人们布置了老年活动室,有台球桌、棋牌桌、按摩椅,但他觉得这些还远远不够。

  故土,是所有中国人的情结。离开土地的人们,将以新的方式告别,也将以新的方式开始。

  大芦湖边,芦苇在风中起舞,红瓦黄墙的民房整洁明亮。

  刘树海笑着说:“这个位置拍夕阳是最美的,要是你们不怕冷,我带你们去体验渔船,明天早晨,我还可以陪你们拍最美的日出……”

  (光明日报记者 冯蕾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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