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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这次活动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旨在通过广泛深入的网络安全宣传,切实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维护网络安全。这是我国第一次开展全国范围的国家级网络安全主题宣传,在全球网络空间安全威胁严峻、网络安全战略地位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此次活动的意义深远。在启动仪式上,中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指出网络安全、网络发展相辅相成,依法维护网络安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中央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鲁炜也发表了讲话。
近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提出要健全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刘云山此次讲话中也强调要着力健全该体系。早在2003年,我国就启动了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为保障重点,着手加强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技术防护、加强法律法规建设等,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初步建成了基本适应国情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网络安全防护、隐患发现、应急响应和攻防对抗等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但随着网络空间成为继陆、海、空、天外的“第五空间”,我国网络安全保障面临的形势发生了显著变化,较以往而言更为严峻,主要体现在:网络空间国家对抗日趋激烈,大规模网络冲突风险增加;网络攻击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影响更加广泛和深远;新技术新应用带来新的安全隐患,防范难度不断加大;西方对我国网络遏制日趋频繁,网络安全外部压力加大。
全球网络安全形势的变化,要求我国加快形成与维护网络空间国家核心利益相适应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不仅要有效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更要保障通过发挥信息网络和系统的角色和关键作用而为经济社会提供的核心价值,也即网络空间的安全。但当前,我国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存在信息技术能力弱、法律法规跟不上、资金不配套、人才匮乏等问题,难以满足新形势提出的要求。
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建设是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当前我国不是没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而是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滞后、体系不健全,难以为我国网络安全保障提供支撑。例如,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如何保护、信息数据是否可以跨境流动、大数据时代如何保护网络隐私、云计算网络安全风险防范等尚缺乏相关立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依法治国,我们要依法治网、维护网络安全,首先必须要做到有法可依,因此要抓紧构建适应新形势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有三点建议:一是统筹规划,明确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整体构想。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综合考虑各类法律法规的边界、范畴以及相互间的关系,制定网络安全立法规划,确定当前及今后网络安全立法方向及重点。二是突出重点,加快出台一批新立法。围绕社会需求迫切的领域,加快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府网络安全、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新技术新应用下国家敏感数据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适时修订传统立法和现有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例如,在打击网络犯罪领域,适时调整刑法,增加诸如网络恐怖主义、经济间谍等新罪名,补充、完善刑事诉讼法中有关电子证据取证程序等方面的规定。
(赛迪智库信息安全研究所副所长 闫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