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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公司内容运营和投资副总裁陈彤在大会的网络名人论坛上表示,不造谣、不传谣是网络时代信息传播者的基本底线,对于虚假信息必须提高辨别能力。
“互联网也需广泛传播正能量”
互联网的出现,在提供海量信息与知识的同时,也存在着色情、恐怖、谣言等不良信息。这些情况怎样防范?15位网络大V在大会上为此“支招”。
在中央电视台主持人张泉灵看来,“好好说话”是大V们一个非常重要的责任。“我们要形成在网络空间以及现实生活中讨论问题的良好风气。不管观点有何碰撞,态度上要做到好好说话,不要一争论就变成吵架,一吵架就变成谩骂,一谩骂就上纲上线,一上纲上线就人身攻击。”张泉灵说,此外,传播常识也是很重要的正能量。
小米公司内容运营和投资副总裁陈彤则认为,不造谣不传谣是大V的底线,“就好像人不能偷东西一样,不造谣、不传谣是所谓网络大V们的基本底线。”陈彤说,在发表言论的过程中,还需要大V们有辨别能力,“一则新闻出来,它的几大要素是什么,有没有常识性的错误,这需要用我们自己的知识储备和眼光去做判断”。
“我们的互联网文化应该既是彬彬有礼的,又有对他人的尊重。对其他社会尊重,同时也对自己社会尊重。在‘敬’和‘礼’中间,找到传统文化和互联网文化的联系。”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说,中国人要想在世界互联网中发出自己独到的声音,这种文化同样应该彬彬有礼。
“互联网时代需要自律,做好自己,从而影响身边的人,这是最大的正能量。”资深媒体人朱学东指出。
“对未成年人要加强网络保护”
互联网是虚拟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网民也有群体之分。2014年6月份,18岁以下未成年人网民占了中国全部网民的18.7%,达1.18亿。
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欲晓最关注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面对的问题一个是网络色情,再就是网络欺凌、网络成瘾、网络犯罪。”李欲晓表示,很多未成年人容易受到网上信息的诱导,网络隐私泄露问题可能会更为严重。
“我希望,网络权利应该成为中国少年的法定权利,受到特殊关注、有限保护,对未成年人网络权利的侵害,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李欲晓说,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要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致,并遵循4个起草原则:一是重点突出权利有限的原则,第二鼓励企业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平台,第三充分利用国内外现有成果和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加强行业监管,第四,理清政府职能范围,改善管理界限不清、职能不明的状况。
他呼吁,政府部门、司法机构、网络服务业者、社会组织都应该承担各自的义务,建立网络有害信息禁止制度,家庭是主要责任承担者。社会组织和政府应建设绿色网站,加强上网营业场所的管理,实施网络过失行为的删除制度,举报有害信息的渠道也十分必要。
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政策法规局局长刘正荣透露,“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的条例制定已经有了初稿,将来也向全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