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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审理了起涉及120余人的新型网络传销案,被告人万某、陈某、夏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处罚金两万至十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新方式 传销变电子商务
一是要扣除20%以上的高额手续费,而且还不能提取大额本金或利润,否则对方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二是要靠自己推销,只有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把你账上获利的电子币推销给下家,你才能拿到一些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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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案发时,夏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了两三百人入会,且层级达三层以上;夏某的“下线”陈某发展会员70余人,陈某“下线”万某发展会员30余人……
法院认为,夏某等3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承办检察官称,“奇乐吧”网络理财游戏平台实际上属于网络传销活动,操纵者通过网络宣传、虚拟软件操作等行为,达到吸引网民投资并发展“下线”,从而吸纳资金,实施传销的目的。
由于网络传销大多没有实物,其营运、结算、联络都是通过网络途径,具有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打击查处比较困难的特点。因此,提醒市民投资理财一定要规避风险,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