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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四中全会在举世瞩目中胜利闭幕,“法治”将从此成为我们的时代主题。对于“法治”这个词汇,大家都不陌生,因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词当中,在社会层面的第三个价值取向,就是“法治”。然而我也发现一个问题,很多地方的宣传,都把“法制”和“法治”这两个词弄混了。
法制,制度的“制”,着是一种法律化的制度,是社会秩序的管控法则,是要靠法令的硬性规定来实行他律,是治国的手段;而法治,治理的治,是一种依法治国的观念它,强调的是全体公民的内心准则,是要靠民众的思想意识来实现自律,这才是我们治国的目标。
我们的社会,既需要制度的强大保障,更期待观念的深入人心。“法治”观念和自律精神的真正建立,才使人从受制度支配走向了自觉依照观念行事,才使人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这才是一个社会经由“法制”的治理方法走向了“法治”治心的理想状态。
然而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期望着能够实现最大程度的自由、谁都不愿意被人管束,自由,这既是公民对社会的期待,也是社会对公民的期望,真正的法治化、自由化,就像是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状态,可以自由自在地任性行事,可是不会触碰到法律的禁忌、不会挑战到规则的底线,也就是,每个人都能自觉依法行事。
在秩序范围之内,自在而活,不委屈自己也不侵犯他人,这才是得到了真正的自由。在法治观念的约束下自由行使公民权利,同时,也用法治的意识维护着他人应得的自由。所以,法治社会的真正实现,有你也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