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都由法院裁判解决是不可能的,要通过“自净、自律、他律”三个层次解决:
第一个层次是自净。一杯水里面有杂质,怎么样把水喝掉呢,最好的办法就等杂质沉下去后再喝掉。主流媒体应该起到什么作用,大V起到什么作用,是毋庸置疑的。在网络环境中,如果主流声音不旗帜鲜明地站出来,很多人会被卷进去,会形成沉默的螺旋。
第二个层次是自律。新浪微博有社区公约,平均一年在线上解决十几万件案件投诉,使新浪相关投诉减少了90%。这是最大的法律法官,我们都是法官,在网上就可以解决。我觉得,可以适度地推广自律公约的做法。但是自律绝对不是自觉,是有明文规定的自律,是有法律保障的规律。
第三个层次,如果自净、自律都不行,就实行他律。在10月10日,最高法出台关于网络侵权的司法解释,很多问题都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案,意味着我们国家关于互联网民事侵权体系构成了。现在不是说无法可依,而是有法怎么依的问题。这里,需要政府部门组织宣传,让社会各界知道这个法律,需要各个媒体再加大司法解释的宣传力度。网络表达不是没有界限的,现在很多人在网上都在说自由,但是没有人说界限,这个司法解释讲的很清楚,别人说话不能干涉到我的权利。